墨尔本一名女子不服当局对她的狗实行安乐死的决定,向澳洲高等法庭提出上诉。法庭10日(周三)做出了阻止对其实施安乐死的裁决。这是该法庭首次审理的犬类刑罚纠纷案。
据澳洲民族台报导,高等法庭10日判决墨尔本诺克斯市(Knox City)政府专门裁决小组对这条名叫伊奇(Izzy)的斯塔福德郡梗犬 (Staffordshire terrier)实行安乐死的决定无效。
墨尔本女子伊斯贝斯特(Tania Isbester)住在墨尔本以东的贝森(The Basin)区。她养了三条斯塔福德郡梗犬,伊奇是其中一条。有一次,伊奇在从主人的后院逃出后,卷入了一场“狗战斗”,它被“指控”袭击了一名女子,造成她的中指1.5厘米的割伤,当时这名女子试图将伊奇从她的女儿们身边赶跑。
2013年,伊斯贝斯特承认了对她的指控。她被判12个月的社区劳动,伊奇也一直被关在防止虐待动物委员会(RSPCA)的一个笼子里“等死”。
为免爱犬被处死,伊斯贝斯特向专门裁决小组2013年的决定发起法律挑战。她找了一个强大的律师团队,将此案一路上诉到澳洲最高的法律机构——高等法庭。
代表伊斯贝斯特的御用大律师(QC)肯德尔(Richard Kendall)认为,当时决定伊奇命运的专门裁决小组成员休斯(Kirsten Hughes)在向一个地方法庭听证会提出证据时,存在着一个利益冲突:因为休斯是诺克斯市政府成员,她在这一具有独立性质的专门裁决小组发挥作用,这有失公允。
之后,在专门裁决小组的一个听证会上,伊奇被判“死刑”。
诺克斯市政府的律师们在4月份的一个听证会上承认该市政府成员休斯在专门裁决小组内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称对伊奇的最终决定是由另一个成员做出的。
10日,高等法庭一致支持伊斯贝斯特,认为休斯可能没有本着一个公正的心态来决定此事。高等法庭说:“本庭认为,按照自然公正的原则,休斯不应参与对此事的决定,因此这一决定必须被撤销。”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简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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