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过早饮酒给青少年带来的身心伤害,澳洲首都行政区(ACT)司法部长科贝尔(Simon Corbell)近日向行政区立法委员会(the Legislative Assembly)递交了一份向未成年人(18岁以下)提供酒类饮品是违法行为的新法议案。如提案获得通过,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外,任何人如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类饮品,即使在私下场合里,也属于非法行为。
根据ACT政府网站公布的消息,“酒类贩售法修正案”(the Liquor Amendment Bill)是2013-14年行政区“酒类贩售法”(the Liquor Act)接受民众评议后的成果。科贝尔表示:“鉴于饮酒对年轻人显而易见的危害,修正案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负最终的责任——决定他们的孩子何时及如何才可以沾酒。”
“只有父母、监护人或他们所授权的人,才可以在私人场所给未成年人提供酒类。除此之外均属非法。”并且相关人在孩子的饮酒过程中,要对其有持续适度的监管,否则亦有可能违法。在修正案提议中对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类的处罚金定为三千澳元。
科贝尔还解释说,对未成年饮酒做出规定,并不是要对“在家庭环境里,有人监管的情况下,一些父母允许孩子偶尔适量喝点酒”的做法予以限制。
修正案提议中还包括,要扩大“酒类贩售咨议委员会”(the Liquor Advisory Board)的职能和会员,以及强化对酒类销售执照持有人的相关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发照机构,即公平交易局(Fair Trading)专员获取申请执照者背景情况的权力,这方面将得到加强。新法将允许警方向专员提供相关申照者是否适合持照的有关情报。如果专员根据所掌握的执照申请人的背景情况而决定不予签发执照,拒签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不符合)“公众利益”。
科贝尔介绍,上述再评议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会在今年年底前这段时间里,与社区和相关各方谘询商洽,还有一些问题尚未包括在修正案提议中,那将会在谘询商洽结束之后的另一轮审改谘询中讨论。大部份参与评议的各方,对行政区酒类贩售法规改善社区安全的积极作用,给予了肯定评价。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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