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涉及方面 | 主要内容 | 实施日期 |
精简签证审理程序 | 只要是申请大学或以上课程(含打包课程、境内外合办大学课程), 高风险与低风险国家申请人一律一视同仁, 即按风险评估等级一级。如此一来文件要求简单许多,申请人可以节省大量准备时间,审理人可以节省大量审查时间。 | 2012上半年 |
降低费用标准 | 目前申请签证,经济能力要求太苛刻, 使众多有意者望而却步。根据新政,对于评估等级为4级的课程, 经济能力证据出具按在澳逗留24个月计算(目前为36个月),存款时间为3个月(目前为6个月);对于评估等级为3级的课程,按18个月计算(目前为24个月)。此项改动主要受惠者是职业学校、中学或其他非大学课程的申请人。 | 2011年末 |
启用新审理标准 | 重新审视目前实行的签证申请评审制度, 即所谓按「风险评估等级」划分得做法。今后将使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申请人, 而不是依据申请人的国籍、所申请的课程来确定提供哪些材料。 | 2013年中 |
推出学成后的工作签证 | 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后将允许有最多长达四年的工作签证。并且不受所读专业和工作所属职业的影响。 | 2013年初 |
英语课程签证更具有灵活性 | 使愿意来澳洲读英语课程的人更为容易, 具体来说,取消独立英语课程水平测试和中学课程的英语入学要求、中学英语补习时间将放宽到50周。 | 2011年末 |
鼓励带研究课题的研究生 | 为鼓励此类研究生,专门设立一个签证类别, 从简从快处理。另外, 完成学业后, 可在澳洲工作3-4年, 获取经验、学习期间没有打工限制、签证比一般情况多延长6个月(涵盖论文审理期)。 | |
打工时间更具弹性 | 从现在每周20小时,改为每两周40小时。 | 2012年初 |
改善签证审理的其它举措 | 除了简化某些签证的审理程序、降低其费用要求之外,以下新举措将惠及所有签证类别:取消目前实行的签证审查「预评估」的做法(学校必须收到移民部的「PVA」之后方能出具「CoE」)、可在开学前4月向申请人发放签证、定期公示澳洲生活费用情况,及时调整所需的经济费用要求。 | 2012上半年 |
取消原有自动吊销学生签证的规定 | 上半年目前情况下, 学校若通报了移民部学生违反了签证条款, 移民部有权吊销学生签证。新规定将视每一案例的具体情况而定, 使处理结果更公正合理。 | 2012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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