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政府正拟起草新规定,即卡车司机危险的驾驶行为如被交通警察抓获,或司机在酒后或吸毒后开车,这些违法行为将汇报他的主管。而根据现行的法律,鉴于隐私条款的规定,警察是不允许将其司机的违法行为通知车主的。
据澳广新闻报导,南澳交通厅长穆利翰(Mullighan) 称,这项规定的变化将确保车主们更好地了解其司机的驾驶行为和严重的罪行,如酒后、吸毒后驾驶。他表示需要在保障道路安全和保护司机隐私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南澳道路交通协会(SA Road Transport Association)主管希尔(Shearer)说,该组织过去12年来一直呼吁修改该项规定。他说,这个变化会社会带给最佳利益,并会受到广大货运业的欢迎。
穆利翰表示,这项改革将堵塞漏洞,应该尽快实施。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陈紫雨
原文链接:南澳起草新规:卡车司机危险行为可报主管 - 澳洲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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