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省政府敦促特恩布尔(Malcolm Turnbull)联邦政府打击缺乏监管的债务管理公司。
据《时代报》报导,维省政府就债务管理公司问题已致函警告联邦政府。债务管理公司使用高压销售手法引诱消费者支付数千澳元购买无监管且通常无效的金融服务。
一位来自米尔杜拉(Mildura)的男士被某信用修复公司收取1100澳元。这家公司承诺“洗去”他的不良信用记录,然后他可以贷款。
在另一个案例中,一位女士聘请一预算公司来管理其财务,在该公司未能支付她的育儿费用后,她的子女失去了在托儿所的位置。
维省消费者事务厅厅长(Victorian Consumer Affairs Minister)加勒特(Jane Garrett)说:“我真的很担心,一些运营商在欺骗我们社会中最脆弱的人群。” 她已致函联邦助理财长(Assistant Treasurer)奥德怀尔(Kelly O’Dwyer),提出对这个问题的“深度关切”。
她说:“人们在绝望的情况下,往往陷入更多的债务。这是一个需要停止的恶性循环。”
债务管理公司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信用修复、债务谈判、债务协议经纪人和个人理财服务。
然而,问题是这些公司是否有能力提供他们所承诺的服务。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服务可以由金融顾问或政府机构免费提供。缺乏监管和制衡使这些公司能够蓬勃发展。
来自消费者权益团体、监察员系统、行业协会和政府机构的代表于今年2月在墨尔本举行会议,呼吁对债务管理公司进行更严格的监控。
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Consumer Action Law Centre)总裁布罗迪(Gerard Brody)说,各界达成强烈的共识:债务管理公司需要被监管。他说,也应该考虑禁止前期收费,公司只能在成功帮助客户后才可收取费用。并且,所有的公司都应该持有效许可证。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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