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澳洲首都地区政府将延伸恢复性司法程序,使其适用于成年受害者和罪犯。
7月17日,澳洲首都行政区(ACT)司法部长科贝尔(Simon Corbell)宣布在未来四年恢复性司法部门将获得约210万元资金,用于管理涉及青年与成年,甚至更严重案件的恢复性司法程序。
科贝尔先生说:“考虑到恢复性司法程序在处理青少年罪犯过程中取得的正面影响,将其应用扩大到成人受害者和罪犯很有意义。该程序的第二阶段将为ACT更多的受害者创造参加恢复性程序的机会,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如妇女、残疾人士、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峡岛民。”
他进一步表示,“2016年,该司法程序将适用于涉及成年人的案件及更严重的罪行。同时,为进一步扩展该司法程序用于家庭暴力和性犯罪,相关人员招聘和培训将从2018年开始。”在2013-2014的财政年度,230名相关人员参与了问卷调查,其中包括71名青少年罪犯、66名罪犯的支持者、79名受害者和14名受害者的支持者。调查结果如下:
? 98%的参与者认为他们有自己的发言权
? 95%的参与者感到参加司法程序没有压力
? 99%的参与者表示这个过程对待他们公平
? 97%的参与者表示会再次参与这样的司法程序
? 2013-2014年间,91%参与者接受恢复性司法协议
科贝尔先生表示,“在参与者同意的前提下,在确定满足促进安全和建设性的司法程序适用性和合理性条件下,恢复性司法会议将会举行。”
他说:“通过恢复性司法程序,受害者能够有自己的发言权,并掌握自己的内心疗伤过程。罪犯也会更明白他们的有害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
7月18日,ACT政府举办了“迈向恢复司法程序的社区”专题会议。本次会议分享了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林维尔林教授(Jennifer Llewellyn)、澳洲国立大学布雷斯韦特教授(John Braithwaite)和ACT各社区领袖包括ACT警察局长拉默斯(Rudi Lammers)在恢复性司法程序方面的相关经验。
什么是恢复性司法?
英国犯罪学家托尼?马歇尔(Tony Marshall)提出了一个为国际社会较为广泛接受的恢复性司法定义:“恢复性司法是一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所有与特定犯罪有关的当事人走到一起,共同商讨如何处理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及其对未来的影响。”
恢复性司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北美,如今流行于欧美数十个国家。它是一种通过在犯罪方与被害方之间建立对话关系,以犯罪方主动承担责任以化解双方矛盾,并通过社区等方面的参与,来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替代性司法活动。恢复性司法追求的是“恢复性正义”,鼓励协商、促进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的主旨,它体现了一种宽恕与仁爱、和解与和谐的价值观。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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