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澳洲昆省私自家中养兔子属违法行为,一只巨大的宠物兔在被警方发现后,其主人千方百计试图说服警官,它是一只长了大耳朵的“豚鼠”(也称荷兰猪)。不过最后这只兔子仍被警方没收。
据九号新闻网报导,在昆省没有许可将兔子作为宠物属于违法行为,违者有可能会被罚4.4万澳元的罚款。
警方表示,他们在布里斯本以南斯布林伍德(Springwood)的一个大篷车内的一个笼子里发现了这只动物。
当被问及有关这只兔子时,兔子的主人试图说服警官它只不过是一只长著大耳朵的豚鼠,但未成功。
在昆省只有如魔术师这样的人才能获得养兔子的特别许可证,他们可以养兔子作为表演的用途。
警方说,这只毛茸茸的动物已被转移到位于纽省边界的格拉夫顿(Grafton)保育区。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瑞木悦
原文链接:澳昆省警方没收宠物兔 主人称是“豚鼠” - 澳洲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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