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澳洲房产但在11月30日前自觉申报的外国买家虽可免被起诉非法购买澳洲房产,但是,仍有可能被控洗钱,其卖房所得也可能被认为犯罪所得而被没收。联邦政府之前宣布的豁免政策被指责存在重大失误。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今年5月政府曾许诺,向11月30日前承认违反所有权条例购买房产的外国投资者予以“大赦”,目前为止已有五个外国人承认非法购买澳洲房产,价值在15.2万至186万元之间。政府调查人员目前已发现了462宗可疑交易。
实际上他们只可免于外国并购和收购法案下的刑事起诉,违反该法的可获2年监禁的处罚。但政府从未承诺对违反其它法律的给予豁免,这些人仍可能因为洗钱或其它刑事罪行而被澳洲联邦警察和联邦检察长(DPP)起诉。
财长霍基(Joe Hockey)的发言人承认,政府没有计划让违法的外国投资者完全获得豁免,他声称对违反反洗钱法等法律的不能得到豁免。
被定罪洗钱或犯罪所得的话,将面临最高25年监禁、最高罚款25.5万澳元,而且房产或交易所得也会被政府没收。
澳洲政府宣布12月1日后将刑事起诉非法购买澳洲房产的外国买家,强迫出售所购房产并罚款。
专业处理犯罪所得的墨尔本律师朱伯纳(Christian Juebner)称,目前政府以违反了《2006外国收购及接管法》而没收房产的可能性还很低,但在大赦阶段结束后,政府打击违法购置澳洲房产者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霍基的发言人说:“外国投资者充分披露并愿意做正确的事的通常不会被转到澳洲联邦警察进行刑事调查。然而澳洲税务局发现的包括税收、移民、或刑事法律等其它违法事项,这些问题会调查或转到联邦检察长进行起诉。”
联邦检察长办公室表示,没有接到律法部长办公室的任何指令,他们的部门独立于政治之外。
专家称,违法购置房产的证据可以直接被用于没收犯罪所得,可能为政府带来上亿澳元的收入。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简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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