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9日星期四

原同济大学博士控告江泽民

2001年同济大学交通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生、2012年移民来澳洲、现是澳洲注册交通规划师的法轮功学员黄肇义,是悉尼30多位已经对江泽民提出法律控告的法轮功学员之一,7月4日在悉尼法轮功声援全球起诉江泽民集会上,发言表示:

我自幼生长在中华传统氛围浓郁的生活环境,从1983年开始,就尝试练气功。练了10年之后,直到1993年,有幸获得《中国法轮功》一书后开始修炼法轮功,于1994年4月还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的合肥讲法班。修炼后,身心有了巨大受益,长期缠身的一些疾病得到根治,我努力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去做,思想境界得到了显著提升。

然而,自从江泽民集团于1999年7月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坚持修炼,在我就读博士学位期间及工作后,我本人及家庭成员遭受了残酷的迫害,江泽民对我犯下了众多的罪行。

告非法拘禁

首先是状告非法拘禁罪。我曾5次被无辜关押。1999年10月底我在北京市国家信访办公室上访,这是行使公民的正当权益,但被截抓回上海后,遭到1个月的监视居住。1999年12月,我在天安门广场炼功,后被非法拘留1个月,关押在上海市北蔡看守所,当时拘留证上的拘留原因只有3个字“法轮功”。2001年4月,我在所居住小区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而被关押在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1个月。2001年6月10日,我被非法绑架至上海市法制学校,遭强制洗脑和折磨,并被非法拘禁。2001年9月底,我被上海市杨浦区国家安全局抓捕,非法秘密关押在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达10个月之久,期间家人没有我的任何消息。之后,我被关押在上海市第三劳教所,执行非法劳教2年剩余的14个月监禁迫害。

告刑讯逼供

其次,是刑讯逼供罪和虐待被监管人罪。为了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2003年6月前后,我被转移到上海市第三劳教所一中队,这是专门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魔窟。刚去的当天,就遭到了数十人的关门殴打,他们拿着小木凳猛砸我的后背和大腿内侧,或者用拳猛击,每次打到后来,我就上气不接下气,看我快不行了,就稍稍住手。然后又来折磨,就这样反覆多次的毒打折磨,让我感觉生不如死。打过之后长时间罚坐小凳折磨,剥夺睡眠,还有很多其它十分邪恶的精神折磨。

告其它罪

此外,江泽民为首的邪恶集团还对我犯下了抢劫罪、侵占和毁坏财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劳动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故意伤害罪、侮辱、诽谤罪等等,以及违反国际法律的罪行,包括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强制失踪和长期任意监禁等罪行。

我还遭到了就业歧视和受教育歧视的迫害。我于2000年底就已经完成了博士论文并通过了答辩必需的审查程序,但一直不被允许答辩。后来允许答辩,但又不发学位证书。2000年10月,我和上海理工大学签署的就业协议,也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取消。

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修成觉者的伟大的佛法。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大法的造谣污蔑毒害了全球民众,对大法修炼者们的各种灭绝人性的迫害罪恶罄竹难书,远远突破了人类文明的底线,甚至发生了大规模的活摘器官的邪恶行径,这样的罪恶人间既有的法律根本不足以惩治其恶其祸害。所以,我们起诉江氏的罪恶只是既有法律能够涵括的很小的一部份罪行。

我们注意到,中国人大7月1日通过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中国宪法明确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就业、受教育等诸多的基本人权。因此,我们根据中国宪法、刑法和中国签署的国际法律规定来起诉江氏,是在既有的法律框架内维护我们应有的修炼权利。

善恶有报是天理,江泽民为首的犯罪集团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犯下了人神共愤的滔天罪行,现在全球法轮大法弟子起诉江氏的无边罪恶,必将送上正义的审判台。法轮大法弟子推动的控江大潮,也必将成为天体宇宙中伟大的一幕。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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