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

澳法庭判决:富有丈夫不应分得大部份财产

配偶一方将来或不能指望在离婚时因为任何特殊技能保留更多婚内财产,在近日黄金海岸一富有开发商的离婚财产判决中,家庭法院判离婚双方财产平分。

据澳洲人报报导,这对夫妇已经结婚29年,有三个成年孩子。丈夫主要负责建筑业务而妻子是家庭主妇,但她也是该企业的一个董事。

丈夫要求得到财产的七成。在最初判决中他得到了大部份份额,即3,200万至4,000万澳元婚内共同资产的60% ,理由是他用“聪明才智“经营了企业。

这个有争议的判决在 17个月后被家庭法庭推翻。今日,家庭法庭决定财产——包括生意里的股票、一艘游艇和价值超过30万的珠宝—应该与他的前妻平分。

日前的判决中,法院断然否定了以前使用的“特殊贡献”为由要求获得多数财产的原则,认可母亲和家庭主妇的角色同样重要。之前一些商人凭藉“特殊贡献”法则在离婚时带走近四分之三的资产。

法庭法院首席大法官科比(Diana Bryant)和法官安斯利 - 华莱士(Ann Ainslie-Wallace)上周五表示,初次判决“明显不公正”,本次裁决裁定婚姻中不存在哪一种贡献比其它贡献更有价值或更重要。法官们说,财产平等不是起点,但每个案例中的贡献要按照事实评估,在这个案子中,他们是平等的。他们说初审法官似乎陷入一种误区,依赖了一系列的“大财产”案例作为对照,判决男方得到 60至72.5%的资产。

家庭律师多兰(Paul Doolan)表示,这个判决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决定,确定了婚姻中没有哪种贡献本质上比其他的更有价值。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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