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

澳竞消委对中国制 “澳洲啤酒”进行罚款

据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消息,澳洲独立酒业集团(The Independent Liquor Group,简称“ILG”)因将中国产的啤酒冒充“澳洲啤酒”,违反了澳洲消费法而被警告,并被罚1万零200澳元。


ACCC在声明中说,从2014年3月至8月,ILG出售一种标名为“澳洲啤酒”的产品,产品标签以澳洲地图显示这是 “100%澳洲拥有”,并写有 “澳洲最优秀的麦芽”。其包装也使用了澳洲体育团队通常使用的绿色和金色的颜色。


ACCC认为,ILG以其包装和标签,试图表示其“澳洲啤酒”是在澳洲生产的,然而,该产品是中国制造的。ACCC指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并在对ILG发出的侵权通知中说:“ACCC有充分的理由相信,ILG对其“澳大利亚啤酒”产品的原产国作了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了澳洲的消费者法(ACL)。”


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表示:“原产国的标志,尤其是那些通过使用众所周知的符号,颜色,或口号以吸引消费者注意的,必须是真实的,”“消费者往往会就产品的来源地对产品有一个基本印象,但无法检查这些说法的准确性。这一点在标有‘澳洲产’的商品上尤为突出。因为鼓励消费者支持澳洲当地产的产品。”他认为:“消费者有权期望包装上的信息是准确的,是无需对印在商标上的内容再作审核的。”


ACCC对ILG处以了1万零200澳元的罚款,并说,公司没有承认他们的错误只是接受了罚单。ACCC称其有权基于违反了消费法中保护消费者的行为开出罚单。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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