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方君华澳洲阿德莱德编译报导)随着南澳大选产生“悬峙议会”(即无任何党派占明显多数的议会)的局面越来越可能成为现实,以自由党为首的政界人士提出彻底修改复杂计票系统的呼声此起彼伏,一个针对南澳选举法的新政治争议浮出水面:老旧的竞选法需要改革,以确保获得多数选票的党派能够赢得政权。
据广告报(TheAdvertiser)报导,南澳自由党需要再获得6席以达到总共24席以赢得本届选举,但未能如愿。在“两党偏好投票制”(two-party-preferredvote)下,虽然自由党获得了省内过半数偏好选票,但很可能无法逃避继续做4年反对党的命运。
澳洲总理艾伯特(TonyAbbott)带头指责当前的选举法,但工党不接受这个说法。包括省长韦瑟里尔(JayWeatherill)在内的一批高级官员都宣称选举法没有问题,选举过程体现出了这一点,特别是在票数接近的情况下,这个选举制度十分管用。
目前实行的选举法产生背景:1989年南澳省选举,自由党和工党的偏好票得票结果为52%对48%,自由党获得多数票,但还是输掉了大眩自由党随后展开呼吁推行竞选制度改革的活动。他们找到了德高望重的竞选分析家麦克拉斯(MalcolmMackerras),希望他能在竞选制度改革方面献计献策。
麦克拉斯一开始建议塔省实施的黑尔-克拉克(Hare-Clark)竞选制度,但自由党并不满意。之后又提出添加公平条款来控制选票重新分配过程。在该公平条款下,每次选举后都需要重新界定选区,该条款配合两党偏好投票制,可以帮助得票超过半数的那一方以最大可能赢得多数席位。该建议得到了自由党的支持,并向工党政府极力推荐,最后当时的班农(Bannon)工党政府在自由党的游说下接受了这一法案。
澳洲其它省份的选区划分都是根据人口数目来决定,而南澳是全澳唯一采纳定期重划选区边界的省,目的是所谓的实现“公平”。而今年3月15日的选举就是根据当时制定的、自由党认为体现公平的竞选制度进行的。
当下,自由党中包括南澳主席唐纳(AlexanderDowner)、联邦前排议员派恩(ChristopherPyne)、前南澳领袖汉密尔顿-史密斯(MartinHamilton-Smith)等重量级人物,都随声附和艾伯特,对南澳自由党在两党偏好投票制下,虽赢得53%的选票,却未能获得大多数席位的结果表示遗憾。
针对以上弊端的解决方案之一便是选择性“偏好投票制”(optionalpreferentialvoting),即投票人无需在选票上给所有的候选人排序。另一个方案则是引入“补足”机制(“top-up”system),即赢得半数以上普选票的那个党派可以在议会中增加席位来确保其建立稳定的多数座席。
曾任前外长的唐纳表示,自由党对目前的选举制度“十分无奈”,并将这一制度形容为“对工党有倾向性的制度”。然而他承认进行任何制度改革都将“很艰难”。他补充道:“本次计票过程中的选票重新分配结果,无法反映出投票人的选择和最后的座席分配。”
汉密尔顿-史密斯称自由党在1989年、2002年和2010年都获得过多数票,但最终计票后却都未能赢得足够席位当眩他说:“选举制度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尽管南澳人一直投自由党的票,但自由党总也未能当眩”
艾伯特表示南澳的选区设置使得自由党赢得选举非常困难,还说本届重蹈了2010年的覆辙:“当年也是拿到了52%的偏好选票,却拿不到所需要的6席来赢得多数,这种情况极为不寻常。”
韦瑟里尔对此则表示:“这没什么可抱怨的,因为自由党自己参与设计了这个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建立在如何获得多数席位的基础上的,这就决定了如何设计竞选策略。”
专家对自由党提出的改革竞选法的呼声也并不支持,阿德莱德大学的政治系教授麦金泰尔(ClementMacintyre)和弗林德斯大学的政治问题专家曼宁(HaydonManning)副教授都不认同目前的竞选制度有改革的必要。
麦金泰尔表示:“重要的是在议院中获得24席的多数席位,即便每个席位都只以一票胜出,你也符合组建政府的资格了。”
曼宁称在南澳现行宪法框架下,通过在议院获得多数席位来组建政府的条件“不可松动”。“这并不取决于是否获得多是票。”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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