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

慎做 移民经济担保人

来源:澳洲网站

作者 梁冠佳

有很多公民及永久居民朋友问我好不好成为移民申请人的担保人,我的答复是尽量避免。我过去在移民局中亦接到一些朋友的查询,问我有没有方法去停止新移民在担保期间去社会保障部(Centrelink)拿援助。我的答复是没有。

当我在Centrelink做社会工作者的时候, 我的工作是提供辅导给有问题的朋友和家庭。我还记得一对五六十岁的移民夫妇,他们要求Centrelink帮忙他们,因为他们实在受不了儿子的气。他们一边说,一边哭。在此情此景下,Centrelink再看看他们能否符合其他条件后,便批准他们的特别金(Special Benefit)申请。

虽然,移民申请人的担保人大多数是移民申请人的亲戚。但我亦听过有些担保人和那移民申请人是没有亲戚的关系,他们很多时是被朋友所托或被一些短暂的利益所蒙蔽,而不小心地把自己放进一个不能自拔的情况下。

我所经历的夫妻或父母个案中,我看到一些真正的离异,又看到假的分开。我们不论那些分开是真还是假,结论都是,这个新移民申请政府援助的机会是很大。从统计数字来看,在澳洲,四个新家庭中,有一个家庭会由于离婚而分开。由这方面来推理,你可以看出做移民申请人的担保人的风险有多大。

移民担保制度(Assurance of Support)已有十多年的历史。这制度的主旨是保障澳洲政府或纳税人的利益,换句话说,若移民申请人在担保期间(通常是两年,若是付钱类别的父母申请则要担保十年)向Centrelink要求以下类别的援助,Centrelink就会向担保人取回所支出的援助。援助的类别包括:

●Newstart Allowance – Partner Allowance

●Youth Allowance – Austudy payment

●Mature Age Allowance -Widow Allowance

●Parenting Payment(Partnered) -Special Benefit and Crisis Payment.

就以那对五六十岁的移民夫妇的例子来说,Centrelink在担保期间所给予那对夫妇的全部特别金 (Special Benefit)要由经济担保人全部交还给联邦政府。另一个常见的例子是夫妻的担保,当分居的配偶去Centrelink申请特别金,若申请的时间是在担保期间,她/他的经济担保人便要把特别金全部交还给联邦政府。

当然,担保人不需要将全部的钱归还,因为在普通的类别担保中,申请人或其亲戚已放下$3,500保证金,而在付钱类别的父母担保中,申请人或其亲戚已放下$10,000保证金,因而担保人只是交还保金与特别金总额间的差额。若担保人只担保一个移民,他有可能要承担超过两万元的法律责任;而在付钱类别的父母担保中,他有可能要承担超过十万元的法律责任。故此,做担保人实在需要三思而后才可作此决定。

目前,澳洲政府已经看见了这个制度有基本上的问题,所以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审核澳洲居民经济担保资格的责任已由移民局转到Centrelink,所有未完成审核的个案都要用新的审核方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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