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澳洲网站
【看中国3月9日讯】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大会议3月8日开始讨论刑诉法修正草案。草案中对所谓"强制失踪"条例的修改引人关注。北京的法律界人士批评草案或将秘密羁押异议人士的做法合法化,认为这项修法是个很大的退步。 当天上午,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人大开始听取和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人大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据中国"财新网"的报道,此次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在前两次审议稿的基础上又作出调整,除了写入"人权条款"、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家属例外情形的压缩等条款背后,"侦查、检察、法院与辩护等各方权利的博弈仍旧突出,一些调整也引起了争议。" 此前,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在两会召开前夕曾对美国之音说,他了解到此次交由人大审议的刑诉法修正草案中,将删除所谓的"失踪条款"。 严格限制"例外情形" 根据3月8日中国官方媒体刊载的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对刑诉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新的修订草案确实对"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作出严格限制。 该说明说,"修正案草案删去了逮捕后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明确规定,采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或者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修正案草案将所谓"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败? 北京律师:两罪例外是退步 几位知名北京律师在对美国之音谈及该草案有关"强制失踪"相关条款的更动时,认为新的条款反而是"退步"了。 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说:"在具体的条款上,事实上无论是羁押期也好,无论是涉及的案件也好,通知当事人的时间,这样具体的(范围和时间方面的)扩大,将来就会给公安、国保在具体办案当中更大的操作的空间了。" 北京知名维权律师莫少平则更为直接地指出,退步在于草案中有关监视居住和通知家属方面的表述。
相关文章:本文标签:强制失踪From 刑诉法修正草案或令强制失踪合法化 by 澳洲新闻 | |||
| |||
| |||
|
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
刑诉法修正草案或令强制失踪合法化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