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一华裔妻子通过法庭,赢得了让医院收集其亡夫精子的权利 ,但法官要求其不能使用,需等待进一步的法院裁决。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7月6日上午,已有一个孩子的45岁的父亲陈大勇(Da Yong Chen音译)发生严重的胸痛。悉尼皇家阿尔弗雷德王子(Royal Prince Alfred)医院发现他的一个大血管破裂,病情急并危及生命,要求他接受紧急手术。在全身麻醉前,陈告诉妻子袁平(Ping Yuan音译),他“想和她再要一个孩子”。
下午6点手术结束后陈被送到重症监护室,在那里他病情恶化再也没有恢复意识。袁女士被告知他可能只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她要求医院从昏迷的丈夫体内提取精子。该医院的生育诊所告诉她,医院有能力提取精子并将其存储,但需要得到合法的同意确认。
由于陈先生看起来不大可能会恢复意识表达他的意见,其妻于7月7日晚上9点向纽省最高法庭提交了紧急单方申请。法庭通过电话连通医院展开听证。法官费根(Desmond Fagan)获知,死后提取精子是可能的,但死亡时间越长越不可行。袁女士的律师告诉法官,陈等待手术时对妻子说的话,并不意味着同意,因此他们要求法官费根宣布医院可以合法在袁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提取精子,因为根据监护法(Guardianship Act),袁女士是责任人。
鉴于情况的紧迫性,法官费根发出了裁决,虽然他说在稍后的日子该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究。陈被提取了精子,并在45分钟后死亡。
本周二该案又回到法庭,法官费根下令精子不能使用,需等待进一步的法庭命令。他说,提取精子的意见是否是合法地获取,这似乎有疑问。他已将该案交律法厅长和卫生厅的总负责人。
法官命令袁女士不要试图使用或处理精子,也不可以把它从皇家王子阿尔弗雷德医院的生育诊所取走。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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