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益民
正当明王朝由盛而衰,由局部稳定走向全面动乱的时候,出了一个除弊图强的著名宰相,使衰弱的明王朝又有了新的生机,他就是张居正。
张居正,字叔大,湖北江陵人。从小聪敏绝伦,才华横溢,十五岁就成了秀才。巡抚顾磷璘,看了他的文章后,非常惊奇,说:“这是国家栋梁呀!”不久,张居正中了举人。顾璘欣喜异常,随即解下自己的犀带,亲自赠给张居正,以示祝贺。见他推辞,便说:“你日后当腰佩玉带,这犀带还玷污了你的身子呢!”张居正这才拜受。嘉靖二十六年(纪元1547年),二十二岁的张居正中了进士,从此,便开始了仕途生涯。当时的进士,大都陶醉在吟诗作赋的悠闲生活中,他却专心致志地阅读史书,总结历朝兴亡盛衰的经验教训,联系现实的社会问题,力图挽救日益尖锐的政治危机,振兴衰弱的王朝。穆宗隆庆初年,张居正由宰相徐阶推荐入阁当大学士,主持北方边务。神宗万历初年,担任首辅(宰相)。
张居正担任首辅之后,以整顿吏治为主,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
一、精简机构,裁减冗官。凡官府职责分散的,予以合并。如天下钱粮,原分属户部十三个司掌管,他采用户部尚书王国光的建议,作了必要的归并,实行了统收统支。当时户部上下行文簿牒繁杂,管理极为不便,张居正坚决裁并,去掉十分之三、四。精简机构必然要裁减冗官,张居正请神宗下谕:“简汰众职”,令两京六部等衙门,四品以上的官,都自报去留。于是,不尽职的官吏多被罢免。据谈迁(人名)的《国榷》记载,仅万历九年(1581年),即裁中央冗官四百一十九人、地方冗官九百零二人。
机构精简后,张居正又进一步划清政府各部门的权限,改变过去因为机构重叠,权限不清,以至“下司观望,不知所守”的局面。他要求政府官员,必须明确职守,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互相推诿,坚决纠正“居其官而不知其职”以及“不务正业”的弊端。
二、严格考核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张居正指出:考核官吏,关系到天下人心的向背。因此,他坚持凡京官及外官,必须三、六年考满(考察合格),称职的提升,平常的复职,不称职的罢免。结合考满制度,他又详细制定了官吏的考察制度,一为定期考察,二为随事考察,三为访察告诫。他指示吏部,凡因循守旧、虚报矫饰的官吏,不论地位高低一律免职。当时一些御史出外,往往欺凌下级,欺压百姓,张居正对此深恶痛绝,遇上这些人一事稍有不合,便严加痛斥,并指示非经长期考察,不得予以重用。这就触动了大官们的利益,遭到不少人的反对。给事中(官职名)余懋学,首先起来反对,要求施行宽大政策。张居正便拿他开刀,撤了他的职。御史傅应祯,不仅继续提这件事,而且反对得更加厉害。张居正下令:将他痛打一顿,关进监狱里。给事中徐贞明等,示威似地一齐拥入狱中看望傅应祯,张居正将他们都贬往外地。御史刘台,巡视辽东,谎报功劳。张居正要依法惩处他。刘台不仅不接受处分,相反还指责张居正专恣不法。张居正大怒,报告给神宗。神宗下诏将刘台关进监狱,痛打一百大板,遣送远处充军。那种“既得利益集团”的腐败分子的疯狂反扑与反攻,这才被压制下去。
张居正还强调人事管理。他学习唐太宗的办法,把内外文武主要官员的姓名、籍贯、出身等,写到屏风之上,放在文华殿,便于皇帝朝夕省览。当官的也知自己的名字,常在皇帝左右,因而贤者自励,多建事功;不才者也兢兢业业,不敢为非作歹。
明代用人,以前是最重资格,张居正坚决主张用人只问功、能,不论资格,对德才兼备又有经验的,可以破格重用。他说:“要想用好一个人,开始必须慎重,务必选准。在选准人后,就要充分信任他,如像魏文侯用乐羊那样,虽然臣下诽谤乐羊的奏折,装满了一箱子,也不为群言所惑,始终不改变自己的看法和决心。”张居正不仅这样说,也这样做了。他用潘季驯治河,就“一切给予便利,因而能使澶河很快通畅,很少水患;他调名将戚继光镇守北方边境重镇蓟门;给以充分的权力,因而使北边十六年,平安无事。他用人如此专信,所以有本事而责任心强的人,都能大胆放手去做,也都获得显著成效。
三、严肃法纪,赏罚必信。对各级官吏经过严格考核以后,必须赏罚严明,才能收到整顿吏治的效果。张居正认为:“赏功罚罪,必须公平合理,才能使人心服;只有使人心服了,然后才可以促使他们自觉地为国献身出力。”所以,张居正执法,凡应依法处理的,就是达官贵人,也不放过,上至皇帝国戚、百官大臣,下到地方豪强滑吏,一概绳之以法。徐阶曾任首辅,又是推荐张居正入阁的恩师,但当徐阶的亲属对清丈土地进行破坏时,张居正就毫不徇私地写信给江南地方官,令其依法推行。有敢阻挠者,按国法治罪,决不宽恕。从而使徐阶的亲属,不得不有所收敛。黔国公沐朝弼(人名)多次犯法,应当治罪。拿到朝廷上讨论,大臣们都觉得沐朝弼是功臣世家,不好办罪。张居正就一面提升任用他的儿子,一面派人把沐朝弼绑至北京,按法治罪,监禁于南京。
张居正在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的同时,还在加强财源、整顿军事方面,进行大胆的改革。如下令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责成官吏追缴欠税,查出征粮地比七、八十年前的弘治时期,多出三百多万顷,做到了不增加赋税而增加财政收入。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又改革赋役制度,于万历九年,通令全国实行一条鞭法,把各项税役合并征收,一律按田亩数,交纳银两。这对于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在整顿军事方面,他选派一批得力的将领在边境“积钱谷,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积极练兵备战,重修边防要塞;对于少数民族上层分子的骚扰和日本海盗的侵略行径,张居正坚持内外有别;提出了不同的方针和政策,基本上消除了多年的外患,巩固了国防。
张居正执政十年,推行一系列政策,不仅延缓了政治危机的爆发,出现了短暂的太平安定的大好局面,而且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事据《明史》)@*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梁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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