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大力追缴资产所得税 纽总理:勿侥幸

在本周四的毕马威KPMG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会议上,新西兰总理约翰.凯伊(John Key)明确警告房地产(尤其是在奥克兰)投机者,不要心存侥幸企图逃税;他表示,税务局已经全副武装起来,那些房地产投机者一旦被发现漏缴房地产资产所得税,结果将“不会是一个很美妙的经历”。

凯伊这番话,是针对上周出台的2015年年度预算案中的有关条款。

其中一项是针对“投资型”房产征收资产所得税(Capital Gain Tax),即增值税。按照这项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无论是新西兰居民还是海外投资者,买卖非自住房屋,即二套以上房产的获利部份必须要缴纳资产所得税;出售购买两年内的房产获利也必须要上税,税率将参照个人所得税,从19%起征收,最高可达33%。但如果售出的房产是用于自住、结婚用房、家庭成员之间的转让,或者是遗产继承所得,则可以豁免缴纳这项税款。

另外一项是为了征收资产所得税,政府给税务局的运行拨款。在2010年的预算案中,税务局获得了3300万元款项,为期4年,用于追缴房地产买卖中所获得的增值税,即资产所得税。在最新的预算案中,政府给税务局追加了2900万元资金,为期5年,希望税务局加大力度追缴漏缴的房地产增值税。预期的追缴目标是将近5亿元,这相当于每投入1元钱,政府即可追回7.80元。

总理:逃税被抓 有你好瞧

凯伊表示,在新的预算案下,税务局共获得6200万元追缴偷漏税的运转资金,从而可以投入强大的人力物力在这上面,言外之意,那些曾经侥幸逃税的投机者,被税务局逮住的可能性会更大。

凯伊表示,尽管有些税务专家可能确实比税务局的税务官们“技高一筹”,“他们以为他们不会被抓住,但他们会被抓住”,“一旦税务局逮住了你,那可就不是好玩的事了”。

谈到新推出的对于2年之内买卖房屋的强化条款。凯伊表示,其实现有的政策已经在收取资产所得税了,也就是说,这项政策只不过是收紧了现行的政策,使得在短期内(2年内)买卖房地产时所获得的额外收入,算作个人收入的一部份而不是资产所得,从而自然可以收取收入所得税。

凯伊说,“这是现行法律,如果现行法律说你欠了税款,那你就是欠了税款了”,缴纳税款“没有时间限制”。凯伊强调,那些以为等到2年零1天再出售房产就可以一甩手什么都不用交了,那不可能实现。“只不过是投资的房地产在你手里时间越长,就越显示出你投资(而不是投机)的倾向越强”。

凯伊认为,只有在所有的房地产、包括家庭房产上都征收资产所得税,才有可能减缓房地产价格的上升速度。“这就像征收商品服务税GST一样,每样东西和商业活动都要收税,那样才公平”。

税务局的房地产应用计划(即资产所得税的追缴计划)调查的物业交易包括: 房地产开发和炒作、成为物业买卖的住宅投资、未建成物业(楼花)的销售和土地储备等等。

对海外买家影响多大?

而对于外国买家来说(比如非新西兰居民来新西兰买房),则不但需要注册,还相应地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和一个新西兰税务局的税号,如果在两年之内转手,也需要与本地居民一样,缴纳相应税款。

有些人担心,这个新条款可能会限制海外买家、特别是中国买家来新西兰购买房产,不过中国媒体引述新西兰房地产业界人士说,新政策并不会对中国人来新西兰购房产生很大影响,主要原因是与中国大幅下跌的房产比起来,新西兰的房产仍然非常便宜,再加上保险、人文环境等优势,很多手赚大笔现金的中国人还会优先考虑置业在新西兰。 

对于资产所得税的误解

针对征收资产所得税问题,税务局列出了多种误解,指这些误解可能会让专业和业余投资者、以及一次性房地产投资者限于不利境地。例如:

“我们经常碰到在热点地区置业的买家,他们打算短时间出租后再卖掉,有时这些人误以为所增加的收益是资产自然带来的,而事实上,从一开始他们打算转卖并获得收益的时候,就是要纳税的”。

“一些人购买房地产,重新装修好了再出售,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出售时获得的利润,都是要纳税的。”

“我们发现一些新开发项目有投机交易。比如土地和建筑一起购买,完成(建房)后迅速出售,有些第一年就交易多达三次。”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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