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

维省市政收费从2016年中期设置上限

维省政府要求从明年年中起,各市政厅的收费(Council Rates)涨幅不得超过通胀率,否则需要给出合理解释。


的新政策下,市政费的涨幅如果高于通货膨胀率,市政厅必须把他们的预算呈交给基本服务委员会审批。


据《时代报》报导,维省当地政府厅长(Minister for Local Government)哈钦斯(Natalie Hutchins)女士上周写信给各市市长和执行总裁,建议在2016-17财年开始前推出这项市政收费上限的新政。


“不要趁机大幅提高市政费,”她说,“公众在选举中对我们的支持,就是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他们希望市政厅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保持市政费在可负担的水平。”


通货膨胀率 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衡量标准,目前为2.3%。上财年,维省市政费平均上涨4.23%,达到$1725元。


不过,维省市政协会(Municipal Association of Victoria)主席麦克阿瑟(Bill McArthur)不同意政府将市政费与CPI挂钩。他表示,CPI是普通家庭一篮子商品的消费成本,与市政厅的运作无关。他还说,联邦政府已在三年内削减了维省市政厅经费1.24亿元。


麦克阿瑟先生认为,维省以前也采用过这种收费上限,实践发现,它具有“灾难性的长期后果,减少了必要的资本和维护支出”,如道路、公园、体育设施、人行道和社区中心。


维省地方治理协会(Victorian Local Governance Association)的首席执行官霍洛(Andrew Hollows)说,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干预涉及有关民主独立性的问题。


“我们并不是说不应该对市政收费有所限制,(但)不要只是看价格,而要看全貌,”他说。


来源: 责任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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