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怀孕了, 就一定能豁免8503吗?

来源:澳洲网站

文章来源:松柏移民

本周推介上周松柏刚刚获批的一个8503豁免案例。相当数量的人士认为在8503豁免问题上,只要是怀孕了,豁免应该是件手拿把攥的事情,岂有不批之理?但事实证明这是一种既错误,又害人的观念。

案例简介:

  2005年初,来自中国福建的小A先生持旅游签证676入境澳洲, 签证上附有8503境内不可延签限制条款。 他在签证过期后便一直逾期居留在Melbourne,从未递交过任何其它签证。3年前他结实了通过技术移民获得澳洲永居的同乡女友X小姐,经过2年的相处二人于去年注册结婚。不久女友怀孕了,小A以为这下子解决身份问题无忧了。夫妻在Melbourne找了华人界"最富盛名"的连锁律师行,支付了一笔相当可观的服务费后被告知回家安心静候永居的佳音。一周之后,她们接到大律师的通知说他们的配偶签证申请被移民局退回了,属无效申请。仔细问过后,原来按照法律规定, 递交境内配偶签证之前须先要豁免8503, 否则小A不能在境内递交此类签证。 这个消息使二人震惊,原来这般盛名的律师行竟犯下如此低级错误,可律师并不甘心,并用坚定的口吻安慰小A,因为你的妻子怀了孕,我一定能帮你豁免掉8503。满怀希望,豁免申请很快递交到移民局,但3周后被拒绝。不仅如此,移民局还通知他在2周内离境。对大律师彻底失望后,夫妻又求助于当地一家知名代理,这位口气更大,信誓旦旦地说豁免绝对没问题,因为小A的妻子有身孕了。但没料到的是这位代理递交申请后也以失败而告终,后来代理又2次为他递交豁免申请,结果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先后申请2次被拒签,夫妻2人这回彻底绝望了。他们决定放弃,小A再次"黑"下来了。

不久,经悉尼的朋友介绍夫妻远道求助松柏。接案后,经过一番精心策划,一份充分详实的豁免申请材料第四次在松柏的手上递交到移民局,仅5天豁免大功告成。简而言之, 怀孕不是此次成功的唯一因素,是松柏的经验和到位的操作才使这个曾3次被判死刑的申请起死回生。这个成功启示不言而喻:貌似条件优越的申请并不见得就板上钉钉。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与缺乏经验的操作难免会导致失败,再失败的结果。愿松柏的经验给您有益的启示。

松柏移民:电话:02 – 9290 1717    手机:042111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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