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政府宣布了关于新的家庭暴力限制令(Family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家暴受害者将不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正在被虐待。
据今日珀斯网报导,总检察长米斯辰(Michael Mischin)表示,限制令法案将在今年晚些时候修改以作为改革方案的一部份,并指出这将能更好地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
米斯辰日前宣布了首先将做的一些改革。他表示,新的家庭暴力限制令将“更加针对家庭暴力的风险”。“这些限制令将使用风险评估模型以及政府部门(如警察局和社区服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米斯辰说,“这将允许有针对性的限制令,用来专门定制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
米斯辰还举了个例子,比如,在许多情况下,被保护的申请人不希望施暴的伙伴(或家庭成员)离开,而只要他(她)们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即可。“此外,我们将逐渐远离建立虐待行为证据的需要,而移向对家庭中另一成员的威胁、强迫和试图控制的行为。”米斯辰说。
2012年呈报给西澳警方的家庭暴力事件大约有4万5千起,这与在2004年的水平相比多了两倍半。警察厅厅长哈维女士表示,家庭暴力对警察而言是一个巨大问题,但她归咎增加的原因是因为更好的通报系统。她说,家庭暴力开始于家庭另一成员(通常是女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被控制,包括“银行账户、她们和谁说了话,以及她们去了哪里等等”。“在这个时候,也就是在暴力发生之前能够加以干预,是正确的做法。这对她们来说是很大的帮助。”哈维说。
米斯辰说,这些改革还在开发和起草阶段,目前正在编制,在今年晚些时候立法。进一步的改革也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公布。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敏
原文链接:西澳拟新家暴限制令 无需受害者提供证据 - 澳洲最新新闻
本文标签:珀斯, 西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