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

元数据法通过众议院 将提交参议院投票表决

经过漫长的辩论,本周四(19日)有争议的数据保留法已在联邦众议院通过,下一步将提交参议院投票。


据澳新社消息,经过与协商后,周四众议院批准了数据保留法,该法要求电信公司保留客户数据两年。法律将要求情报机构和警方在获得法院令后才能查询记者通信记录的元数据辨别消息来源。


政府希望获得其立法在下周末前能通过参议院。


澳洲联邦工党议员哈希克(Ed Husic)则怀疑数据保留法律受否能防止恐怖袭击,在最后一刻还代表被迫承担数据保留成本的小电信公司提出请求。


其他后座议员担忧数据或被存储在海外,可能会损害人们对法律的信心。


只有绿党议员班德(Adam Bandt)和独立议员麦高文(Cathy McGowan)和威尔基(Andrew Wilkie)投票反对该法案。


该法案-电信(拦截和访问)修正案(数据存储)法案2014包括:


? 要求电信公司保留2年客户的电话和计算机元数据。

? 给所谓“元数据”定义,即如电话号码、电话时长、电子邮件地址和信息发送的时间这类信息,不保留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内容和互联网浏览。

? 详细注明哪些机构能够查询这些数据。

? 安全机构需证明这对调查是“合理必要”后,才可访问数据,安全机构查询信息或对话的实际内容时需得到法院令。

? 引入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制,为保护隐私,允许联邦调查员查询机构记录。

? 给国会情报和安全联合委员会监督联邦警察社和澳洲安全情报组织(ASIO)使用元数据情况的权利。


来源: 责任编辑: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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