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

“先租后买”风险大 地产经纪人吃官司

“先租后买”(rent-to-own)和“业主融资”是针对低收入者的一项置业投资计划。这项投资策略已被监管机构和消费者顾问贴上“高风险”的标签。最近,一位经营“先租后买”的房地产代理被控盘剥客户$44,000元,正面临法律诉讼。


据Fairfax媒体报导,联邦和省监管机构正在密切注视此案,并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对这类房地产交易进行调查。


案件中的被告贝克尔(Sheree Becker)女士也是被当局审查的十几个物业运营商之一。她和业主Halit Pty被指控欺骗、误导和缺乏商业道德。


贝克尔女士是持牌房地产代理,获得ASIC批准的信贷提供者。她参加了奥多(Rick Otton)的房地产投资研讨会,成为他的忠实追随者。奥多声称他用这个方法训练了超过10,000名学生。


奥多的“创意地产投资”策略,通过研讨会、博克和书籍进行推广,以其潜在的不公平和误导性语句,越来越受到监管机构和消费者保护团体的反对。


在“先租后买”计划中,买方要定期供款——金额包括租金和买房资本两部分——直到还清或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抵押贷款。然而,买方一旦违约,他们将失去之前支付的所有钱,并被驱逐。


这项交易涉及的买卖双方都是“问题一族”。业主容易因为财力撑不住而陷入困境,买方多是低收入或信用记录不佳的人士,不能从正常渠道获得银行贷款。


根据VCAT(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的案件记录,单亲母亲拉尔夫女士(Fiona Ralph)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依靠Centrelink的单亲福利生活,她被说服“购买”了$309,000的物业。从现实角度讲,她根本无法负担这套物业。


Fairfax媒体报导,合同要求拉尔夫女士将Centrelink福利的90%用于支付租金,还款和市政收费。

根据协议,她还付了$3000的定金,$990元的申请费,并将$7000的首次购房补贴付给贝克尔女士。


三年后,拉尔夫女士将符合申请银行贷款的资格,她只需要最终支付一笔$289,985元。


但是,由于政府削减了福利,拉尔夫女士领取的Centrelink收入减少了。她无法按合同还款,被赶了出去。她为购买这套房已经付出$43,965元还款和$16,850元房租。


消费者法律行动中心帮助拉尔夫女士向VCAT提出索赔申请,声称她被误导,相信银行一定会给她贷款,尽管她主要以政府救济为生。


“低收入者以这种方式被兜售虚假的希望是令人心碎的,我们不是在谈论一笔小钱——拉尔夫女士在这笔交易里投资了$60,000元,结果全泡汤了,”法律行动中心的首席执行官布罗迪(Gerard Brody)说,“对于这么低收入的人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金额。”


贝克尔女士还在房地产网站上为80多个“先租后买”交易进行广告宣传。


“先租后买对购房者是高风险的计划,因为物业的产权不转移到他们名下,除非他们完全买下来,”维省消费者事务发言人说,“不法经营者误导人们把钱投在可能导致巨大损失的项目上。”◇


来源: 责任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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