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

澳洲前参议员因盗窃罪遭罚两万五 免入狱

前联邦参议员汤姆森(Craig Thomson)因盗用健康服务工会(HSU)资金召妓,现被判罚款2.5万澳元,但免遭牢狱之灾。


据澳新社消息,现年50岁的汤姆森在任职健康服务工会(HSU)全国秘书时,于2003年和2007年期间,花了5000多元用于召妓和大吃大喝。今年早些时候,地方法庭裁定他有罪,判他12个月监禁。汤姆森对此提出上诉。


维多利亚郡法官道格拉斯(Carolyn Douglas)说,他花钱一直很放纵,构成了严重失信行为。她说,法庭判案并不关注他嫖妓的事情,法院关注他使用工会会员的钱来嫖妓。


法官道格拉斯说,令人遗憾的是对汤姆森的欺诈指控,并没有被正确地表达,她重申自己只能根据盗窃罪判案。汤姆森被裁定从工会的银行账户共13次取款未还。她说,虽然失窃金额不多,但其行为令人震惊。


在周三(12月17日)上午的判决意见书上,道格拉斯表示,她考虑给予其罚款,来取代蹲监。但检察官泰勒(Lesley Taylor)呼吁判决蹲监,说任何其它减刑的处罚明显不足,并说“汤姆森的道德罪责非常高。”


汤姆森聘请的大律师詹姆斯(Greg James)说,汤姆逊盗窃5000元不足以让他坐牢,而且他已受到惩罚。他认为媒体对汤姆森诉讼案的报导“广泛而深入”,这些侵扰了汤姆逊和他妻子的生活,他们已经无法出门。詹姆斯还说,汤姆森不得不拿出30万元的房产抵押贷款,并出售其退休金资产,来支付律师费用。


汤姆森在3个月内必须支付2.5万元的罚金。他还必须支付5,650元的赔偿金。**


来源: 责任编辑: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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