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金融提示

来源:澳洲网站

 

问:我66岁,我的妻子63岁。我们两都有兼职工作。我妻子开始领取过渡养老金。我领取了最低强制养老金。我们打算几个月后设立一个自我管理养老基金。由于我已超过65岁,我不可以向养老基金中一次性存入45万的非税前抵扣存款。

但是,我可以在6月30日以前存入15万的非税前抵扣存款,7月1日再另存入15万。我是否可以给我妻子15万,以她的名义向养老基金中存入15万。然后,将我们各自养老基金的投资额转入到我们的自我管理养老基金中。

答:你想给你妻子多少钱都没问题。她可以选择将这些钱存入她的养老基金中。但是,三年内,她向养老基金中存入的非税前抵扣最大额度为45万。这笔钱不能算在她养老基金的养老帐户上。她需要先将这笔钱记在她名下单独的积累帐户上,然而再转入到一个新的养老账户里。

问:如果夫妻俩同时在事故中去世,将养老基金中的一大笔钱留给了亲戚。政府将对受益人收多少税?何种方式能尽可能多的减少税收?

答:养老基金中应纳税成分留给非供养人,适用税率为16.5%。由养老基金持有的,生命保险索赔获得的,一次过大笔付款的适用税率为31.5%。

减少纳税的最好方式是,如果养老基金的契约书允许,应建立有约束力的死亡赔偿提名,从而能有效的允许你绕过遗嘱,指定某一特定的供养受益人继承养老基金的财产。另外,如果你60岁以上,在你去世以前,你可以从养老基金中提取免税部分,将这笔钱存入银行,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假如你担心会对遗产分配发生争执,你可以咨询律师,将这笔钱以收益人的名义投资保险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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