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澳洲网站
在西方的现代"裸体主义",上个世纪初始于德国和法国,后在丹麦及荷兰流行,这些国家的"裸体主义"者时常有一些公开的活动。后来德国移民把这种方式带到了美国,七十年代裸体主义在美国广为流行。约三千万美国人曾参加过某种形式的"裸体"集会。现在西方许多国家都有裸体主义者的组织。美国每年均有多次裸体主义者的集会,欧洲也是一样,很多国家都有裸体海滩等。 在西方的"裸体主义",做为一种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其存在有社会、历史和哲学上的综合原因;随着社会的发展,裸体主义越来越多地表现在商业和旅游方面,参与裸体运动的人们更多地把它做为一种生活方式,"裸体"更多的和休闲娱乐以及人权联系在一起。 而在现在的中国,越来越多出现的裸体行为不是一种"生活方式",而是一种"生存方式"。 今年8月18日,上海市浦东区77岁老妇庄静慧,在浦东新区法院祼体下跪求立案。9年前,庄静慧的店铺和洋房遭到当局强拆;7年前,庄的姐姐在和黄浦区法院法官谈关于房子司法强迁一事过程中突然死亡。为此,庄静慧多次要求法院立案未果。 11 月14号上午,贵州省高级法院门前,出现一位赤身裸体的年轻女子,当街喊冤。这名女子赤身裸体站在贵州省高级法院门口,身上只披了一块写有"十年冤案"的白布,天气很冷,她嘴唇发青,脸发紫,身体也冻得发红,但她不停的跟围观的群众诉说着冤情。 11月27日下午,一男一女携带2名小孩在广东电白县城水东人民路上裸体徒步行走,引发围观。一个月前,出生两个月的幼儿患急病入住电白县妇幼保健院。27日治愈出院时,尚欠治疗费1,500元。由于无法筹到资金,一家四口脱光衣服,徒步上街求助。 虽然在现在的中国社会,商家为促销商品,可以找来美女当街裸体宣传,所谓的人体艺术也登上了大雅之堂,人们对裸体似乎都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但是,对于大多数普通的民众来讲,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观已经渗透在血液之中,对于当众暴露身体特别是女子裸体,毕竟觉得是一件值得羞耻的事情,是一件丧失尊严的事情。 在西方,在公共场所、街头等处也会出现裸体抗议者,但这些抗议者大多不是为自己个人的利益,多是抗议质疑政府的公共政策不当,有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等,这种行为也是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下的一种表现。 在中国则完全不同。为什么民众牺牲自己的人格尊严承受羞辱去这样做呢?社会严重不公,法律形同虚设,在通过任何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冤屈都被完全堵死后,民众只有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去喊冤与维权。 只有无计彷徨走投无路之际,作为最高级的动物——人来说,才会做出抛开尊严、抛开人格,甚至抛开一切法律道义的异举来。当然,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抓住唯一的救命稻草——媒体舆论。在当今网络、媒体繁荣兴盛的大背景下,似乎也只有舆论传播才能凝聚人心、感召力量、汇聚援助、呼吁政府、畅通渠道……而事实上的效果也确在意料之中,一经公众关注,问题自然得以解决。那么,与孩子的生命相比,裸身而丧的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还不仅如此,全国上千万访民的冤屈无处申诉,很多时候,访民即使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维权也无法取得媒体和人们的关注,因为这样的案例和行为成千上万,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如果一些个案不被媒体关注报导,那么得到解决的可能性几乎是零。在这种情况下,为取得关注,访民不惜采取自杀、自残、自焚等极端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这也是那么多农民工用跳楼等方式讨薪的原因。 中国民众赤身裸体,用羞辱自己的方式维权,是处于被逼无奈,这绝不是他们选择的一种休闲生活方式,而是一种绝望之下的生存方式。表面上。他们脱下了自己身上的遮羞布,其实,他们脱掉的是政府和当权者身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时曾说"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 看来,只有把这句话落到实处,才能让公众挺起脊梁,真正有了主心骨。 作者: 夏小强 相关文章:本文标签:裸体申冤From 一种绝望之下的生存方式 by 澳洲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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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一种绝望之下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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