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

未满足散养鸡标准 澳一养鸡公司被罚30万

(大纪元记者安妮报导)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简称澳消委,ACCC)状告澳洲最大的鸡蛋生产商之一Pirovic公司误导消费者,把养在拥挤谷仓里的母鸡称作散养鸡。近日联邦法庭裁定Pirovic公司罚款30万澳元,并支付澳消委的法律费用。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Pirovic公司的蛋箱标有“散养”字样,并有母鸡在开放养鸡场上的图像。澳消委认为Pirovic公司错误地把鸡蛋标为散养鸡所产,把该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经过调查发现,Pirovic公司的母鸡大多数时间呆在拥挤的谷仓里,而不是在开放的空间。所以判罚该公司30万澳元。这一判决是法庭首次对散养鸡标准进行裁定。


澳消委主席西姆斯(RodSims)说:“这个决定提供了非常明确的指导,任何放养鸡产下的鸡蛋必须满足饲养条件,业主必须保证母鸡每天都要在开放空间活动。”


澳消委有散养鸡的系列标准,包括每天谷仓打开的时间和频率,鸡是否已经被训练好呆在室内,室外空间是否足够大并遮荫,及食物和水的要求等。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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