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袁丽澳洲悉尼报导)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澳洲法轮功学员起诉一案,于3月28日,在澳洲高等法院再次开庭,法庭上就三位原告提出对周永康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和酷刑迫害进行了聆讯。尽管,目前周永康及其党羽在中国已经被收押,三位原告李洁霖、陈京晓和岳昌智均表示起诉依然会进行到底。
三位原告李洁霖、陈京晓和岳昌智在来澳洲前,在中国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受到酷刑迫害。他们在来到澳洲后,于2009年正式起诉周永康,在澳洲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次聆讯辩论,原告律师再次提出应该否决给与周永康以外交豁免权的有力证据和司法依据。当天中午,大纪元记者就起诉一事,对三位原告分别做了采访。
李洁霖:起诉是让全世界人觉醒制止迫害
原告之一李洁霖讲述了自己2000年在中国四川省因修炼法法轮功,信仰“真、善、忍”而被关押。她直指周永康在当时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期间,是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她说:“我在2000年曾被关进四川省第二监狱,也叫“走马河”,那儿有许多诬蔑法轮功的书籍都是从他那儿出来的,造成许多人都是跟着他跑的。”她表示尽管直接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是警察,但是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就是周永康。
在谈到为什么要起诉周永康时,李洁霖讲道:“主要是唤醒广大民众,就像爱因斯坦说的那么一句话:毁灭世界的不是坏人,而是那些静静看着坏人干坏事的大多数沉默者。我们所做的其实就是要把这些沉默者唤醒以后,分清是非,制止迫害。使全球的这些人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对于目前政法委已经不存在了,周永康也已经被收押,李洁霖认为迫害实际上还在,她说:“但是它这个毒瘤还一直在延续着。我通过明慧网看到,当年和我一起炼功学法的这些人呢,还在被监狱里关着,还在被抓。所以我在国外这么宽松的环境,我就是要呼吁,使广大的民众能够制止这场迫害。”
陈京晓:海外起诉周永康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位原告陈京晓提到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有15年了,她谈道:“2009年我们开始起诉周永康,那时他还在职,在那个阶段也是对法轮功迫害最严重的时候。2006年,曝光出来的“活摘器官”跟他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他就是这件事情主要的责任人和最主要的执行者。所以对他的起诉其实是对国内制止这场巨大残酷的迫害,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她表示因为很多像周永康等一样的高官的亲属子女,很多都送到海外,他们也把他们自己的钱财卷到海外来。所以海外对他们的起诉案例的约束,使得他们在国内的迫害也能够稍微有点顾忌。
她还谈及为了掩盖迫害,中领馆的干扰再次曝光迫害的存在。她说:“中领馆能够花这么大的力气,干扰这个案子,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干扰澳洲政府。我想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的话,他们也就不会下这么大的力气去做。他们能花这么多的力气,为了我们这么几个普通人,他们这么的在意,可见他们内心的那种虚弱。他们做的事情和我们所陈述的事情都是真实的。”她认为这个案子的本身对他们来说也是非常具有震慑作用的。她觉得这个案子的意义非常大。
对于迫害的元凶薄熙来被判刑,但是中共未对其迫害法轮功和“活摘器官”等罪行的公布,以及现时周永康被抓后,他对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一起罪恶能否被揭,他们的起诉会否受到中国时局变化的影响,陈京晓谈道:“中国现任政府想去曝光它,还是不想去曝光它也不是它决定的了的。就像王立军突然出逃美领馆一样的,很多事情是始料未及的,没有人能够预计的,或者是可预测的。对于起诉,我们还会继续做下去,做我们该做的事情。”她提到每个人在这件事情的态度直接反映了人性的良知是否觉醒。
岳昌智:认清迫害才能明辨是非
世事难料,曾经被关押并备受酷刑折磨的岳昌智在中国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抓去坐了四年牢,为了转化她,对70多岁的老人动用酷刑,打断了她的腰背和腿骨。现如今,重获自由的她在澳洲这片自由的故土,能够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周永康令她感慨万千。
“当初我被关在监狱中,被警察打得我腰背骨折,两腿严重戳伤,昼夜罚站,站都站不住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要把他们的罪恶曝光。那时我绝没想到有一天我还能站在这里,接受媒体的采访,不断地曝光。”她表示起诉周永康的开庭过程就是对犯下群体灭绝罪的周永康等迫害元凶的审判。
“当初他们那么凶恶的迫害,现在是他们面临大审判的时候了。也应了中国的那句老话: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们那么迫害好人,决不会得好报。这是他们该遭报的时候了。”她谈到起诉周永康是因为他是直接操控迫害的。他是接受江泽民直接领导迫害法轮功的。
她希望通过起诉也能够让澳洲政府、司法界等都能够明白真相,从而让澳洲民众也都能够明辨是非,摆放好自己的位置。她认为像周永康这样犯下群体灭绝罪的人是不应该获得外交豁免权的。她说:“我觉得他没有任何获得豁免权的理由,第一、他不是国家主席;第二、政法委、601都是非法的。再者,他在国内也已经倒台了,你还给他豁免什么?所以这也是让澳洲领导人看清真相,让他们真正得救的机会。”
起诉周永康回顾:
在澳洲:
2008年11月,在周永康访问澳洲期间,三位原告法轮功学员李洁霖、陈京晓和岳昌智向纽省高等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周永康在任职四川省省委书记和中共公安部长、中共政法委书记期间推动迫害法轮功,对她们造成的严重伤害。
2009年12月,法庭同意将此案从刑事案件转为民事案件。
2010年8月,澳州外交部已将起诉书送达被告周永康。
2011年11月,澳洲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一案法庭再次聆讯。
2014年3月,就是否给与周永康以外交豁免权,澳洲高院再次展开法庭聆讯。
在海外:
据明慧网消息,周永康在世界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告上了法庭。
2001年8月27日,周永康以反人类罪等罪名在美国被起诉。36岁的波士顿居民,法轮功学员何海鹰将起诉书递交到周的手里;
2006年7月21日,周永康在法国被起诉;
2008年11月,周永康在澳洲被起诉;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 、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
2012年3月12日,北京法轮功学员卢琳到两会代表驻地递交《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之一周永康。
来自北京的消息透露,近期,周永康将有可能被以反人类罪和政变在中国被起诉,目前与他相关的涉案人员均已落马。据海外媒体报导,中共当局非常清楚,周永康案在贪腐等之外,最严重的罪行实际是活摘器官。几年来,被以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酷刑罪起诉的还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前中共高官罗干、曾庆红、薄熙来、刘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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