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秦自省 来源:正见网
清朝初年,直隶大名府境内漳河的南边,有个村庄叫紫庄。庄子里有位侠士,名叫李越寻。这个人年轻时读书,是大名府的秀才,长大以后,因为家境贫寒,便不再参加科举考试,另谋生路。他为人豪侠仗义,喜欢锄强扶弱。平时他穿着短衣,佩带着两口腰刀,到处闯荡,那些无赖恶棍,没有一个敢得罪他。
紫庄有个寡妇,抚养着一个孩子,母子俩相依为命。这个寡妇的小叔子,贪图河南内黄县人侯六许给他的聘金,偷偷地把她给卖了侯六。等到侯六派轿子来接亲时,她的小叔子,叫轿夫们把轿子先藏在附近的一座古庙里,然后骗寡妇出来。寡妇一出来,十几个汉子,突然从古庙里飞奔而出。寡妇大吃一惊,正准备跑回家去,家里的门,却已经被人给关上了。古庙中冲出来的那伙人,抓住了这个寡妇,把她塞进轿子里,连忙叫人抬走。寡妇的儿子,听到了这个消息,跑过来救母亲,可是迟了一步,而且他一个小孩子,也无法对付那一伙人。于是,他跑到李越寻家里,跪着向李越寻哭诉求援。
李越寻想到那寡妇已经被抢走,而且侯六在当地素有恶名,恐怕仓促间,不可能把寡妇救出,因而感到有些为难。寡妇的儿子见他没有答应,跪着不肯起来,哭得更加哀伤。
李越寻实在不忍,便慷慨地答应说:“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我立即动身,不救回你的母亲,我绝不生还!”
于是,李越寻召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对他们说:“我们平素以侠义闻名于乡里,现在有人抢走了我们村的妇女,而我们不去解救她,这就有愧于侠义之名。如果我们向官府去告状,如今这些当官的,全是一伙混蛋,他们只知收受贿赂,贪赃枉法,什么正事也办不了。而且这件事涉及直隶、河南两省,官府的文件往来,动不动就得几个月。那个妇女刚刚被劫持而去,如果现在不立即解救,就会被逼成婚,再也回不来了!不如现在就去搭救,即使找不到那个妇女,我们也可以把侯六抓住带回来,那样也就保全了那个妇女,这个孩子也有依靠了。”李越寻的朋友都说:“对,就这样办!”于是李越寻便带着27个人出发了。
侯六住在河南内黄县北边的甘固村,离紫庄将近20里,他们到达甘固村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李越寻握着佩刀,推开侯家的大门,直接进入大厅。当时侯家贺客盈门,正在举行喜筵。客人们突然发现李越寻一伙人,握着刀闯了进来,一个个大惊失色。由于事发突然,而且众人都是来庆贺喜事的,谁也没带武器,便只好瞪眼看着。李越寻怒发冲冠,睁大眼睛大吼一声,他的声威,慑服了众人。众人只想赶快离去,个个争先恐后,以至于互相践踏。但也有人负隅顽抗,到处寻找武器,只不过仓促间找不到放武器的地方。李越寻趁这个机会,快步进入内室,直奔新房。侯六已将那个妇女藏在草屋里,正打算召集同伙,迎战李越寻等人。侯六正要走出新房,李越寻却已进来了,他用左手一把抓住侯六的手腕,右手提着佩刀,劫持住侯六,厉声喝道:“你不曾听说紫庄有个李越寻吗?我就是李越寻,你竟敢到我们村劫夺妇女,真是胆大包天!那妇女现在何处?”侯六说:“她已经逃跑了。”李越寻看侯六如此狡猾,勃然大怒,于是叫他的朋友把侯六捆绑起来。
他们刚刚把侯六捆绑好,甘固村的一伙儿年轻人,听说侯家来了暴徒,纷纷拿着武器,前来与李越寻他们争斗。李越寻叫同来的27个人围成一圈,都举起武器,面向圈外。他自己立在圈子当中,把佩刀搁在侯六脖子上,大声叫道:“李越寻这次来你们这里。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不怕死的,就过来格斗!”说完,用刀尖指着侯六的喉咙。侯六吓得脸色煞白,两条腿直打哆嗦,前来格斗的人,都顾忌侯六的性命,不敢向前靠近一步。
李越寻再一次追问侯六:“你抢来的那个女人,藏在何处?”侯六在众人面前,还是不肯说出实话。李越寻怒不可遏,便拽着侯六一起四下搜寻。不一会儿,就听到草屋里,传出妇女的哭声,终于找到了被掳掠的寡妇。
这个寡妇,一天内经过几次惊吓,脸色难看,手脚哆嗦,连路也走不稳了。李越寻叫几个朋友,在村里找了头驴,让寡妇骑着。然后,李越寻叫其他人走在前面,保护着寡妇回紫庄,自己提着刀,押着侯六,跟随在后面。侯六村里的人,看到侯六被押,也没人敢来追赶。
走了一里半路,李越寻看到后面没人追来,估计没什么危险了,就提刀割断捆绑侯六的绳索,对他说:“侯六,今天我就饶了你。我知道你素来以胆大闻名,可我紫庄李越寻,是个不怕死的人,你如果想报复,我随时等着你!如果以后你胆敢再干坏事,我绝不客气,现在,你滚吧!”侯六连声说:“不敢,不敢!”说完灰溜溜地跑了。李越寻朝他离去的方向啐了一口,同行的朋友们,爆发出一阵笑声。
半夜时分,李越寻等众人回到紫庄。紫庄人听到壮士们凯旋,纷纷过来看望他们。李越寻让那个寡妇与她的儿子相见。那个小孩子见母亲安然无恙,当众又给李越寻磕头。李越寻连忙扶起他,叫他们母子回家去了,随即吩咐众人各自回家,免得家人担心。寡妇的那个小叔子,听说李越寻知道了这件事,料想李越寻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就连夜收拾金银细软,偷偷逃走了,再也没敢回来。从此,人们对李越寻更加敬重了。
(事据《清史稿》)
from 气功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