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敬贤 来源:正见网
一、黄霸是清官,凤凰来舞
颍川太守黄霸,是汉宣帝时代有名的清官。清官的标准是什么呢?第一是判案公平,没有冤案;第二是所管地方的道德风尚好;第三是辖区内的百姓,丰衣足食。标准再高点呢?是没人打官司,政府无案可判。还有更高的标准吗?有的。按当时人们的看法,就是清官所管辖的地方,会出现一些吉瑞的现象。黄霸在颍川前后八年,就有过这种事。
突出的例子是,一群群凤凰和神雀,住在郡城的城墙上,不怕人赶,也没有人赶!它们还对着人,点头鸣叫,跳跃飞舞,亲热得很,也不飞走离去。凤凰到底是什么样的?神雀又是何种鸟儿?到今天也没人详细描绘。但古人说得有眉有眼,它们在哪儿出现,那里一定吉祥如意。
颍川就是今天的河南禹县,在当时,是中原最好的地方,森林茂盛,田地肥沃,生态环境好。百姓有吃有穿,不伤害那些逗人喜爱的鸟儿,加之当地食料又丰富,各种稀罕的鸟类,自然就来了。
汉宣帝得知颍川的情况后,十分高兴,他向全国通报,讲:“黄霸执行朝廷的命令十分好,百姓心悦诚服,乡里的孝子贤孙很多,耕田的互相让田界,路上失物没人捡,孤寡老弱有人养,贫穷有人帮。监狱里八年没有判死刑的。现在特地赐给黄霸关内侯,黄金一百斤,俸禄提升一级,作为表彰。”同时,朝廷对颍川郡内的各级官吏,都有相应的封赏。
二、太守滥杀受诛,母教字字是金,声声如雷!
颍川北面的河南郡,郡城就在洛阳,自然环境更好,但是,社会秩序、民众的生活状况,却完全不同。太守严延年,是个阴险残忍的酷吏,他审判案子只有一个“杀”字。该杀的不等天亮就要杀,不该杀的找个歪理也要杀,凡是落入他的手掌心,绝没有宽大活下来的。
官吏和平民,摸不透他的底,人人害怕,谁也不敢触犯禁令,一举一动都要小心,地方上显得很冷清,这简直可以叫作“屠刀下的宁静”。
每年冬天,河南郡的囚犯,凡是可能判死罪的,要交到太守府讨论,由他批准。这种时刻,严延年太守,兴奋得不能安睡,每天都要处决人犯。收尸的,埋人的,路上络绎不绝,河南人都叫他“屠伯”。
严延年一向瞧不起黄霸。如今,看到朝廷的诏令,黄霸得表彰,自己却没有,心里很不舒服。事也凑巧,正当颍川凤凰、神雀到处飞舞的时节,河南郡竟是蝗虫遍地。这不是老天爷有意跟他捣蛋吗?
义公(人名)是郡里的官员,他奉严延年太守之命,下乡视察蝗情,回来后,向他汇报。严太守懒得搭理,竟然皮笑肉不笑地说:“蝗虫又怎样?有什么了不起的!不是正好作凤凰的食料吗?他们颍川郡的凤凰,就是咱这里的蝗虫喂饱的!”
义公年纪大了,听到这种挖苦话,暗自吃惊,他想:太守整天想杀人,莫非我得罪他了,要找岔子中伤我?非常担心。其实,他俩的关系一向是好的。过了几天,严延年太守,还给他送来不少礼物,大概是希望他不要把蝗灾的情况,张扬出去吧。
可是,义公很害怕严延年,心里已经恐惧、怀疑上了,神经紧张,越想越可怕。他觉得严太守是在玩手腕,越是亲热,越是有鬼。义公自己算了一卦,又是个死兆,怎么办呢?找皇帝去!于是,义公慌慌张张地跑到长安,主动告发了严延年太守的十大罪状。
义公交了状纸,回到旅店,反复思索:我人微言轻,告不准怎么办?那时候,不光自己一身,连全家的性命,也要落入屠伯手里,太可怕了。只要告垮严太守,死了也值得!于是买回毒药,放在酒里,一顿痛饮,死了。他要用生命,来证明自己所揭发的,全是真话!
朝廷立即派人来调查,果然查出,严延年平时满腹牢骚,罪行多得很!到了冬天,朝廷传下诏令,判处严延年死刑——这是后话。
在尚未判死刑的前一年,严延年太守的母亲,从东海老家赶来,想跟儿子一起过个年。刚到洛阳,看到城墙边贴的死刑判决书,都是严延年判别人的死刑告示,一张挨一张。母亲看了大惊,住在官家设的招待处,不肯进太守府。儿子严延年专门来见,母亲关紧房门,不愿出来。儿子脱下帽子,跪在门外不起身,母亲只得开门,痛心地责备道:“你受朝廷委托,治理一方的百姓,不讲仁爱,不用教化,不勉励鼓舞善良,专凭刑罚杀人。用这套办法来建立威信,吓唬人民,难道是皇帝的本意吗?为民父母,不爱儿女,岂不是违反天性吗?”
严延年表示接受母亲的教导,不断叩头,亲自替母亲赶车,一同回到太守府,好像很诚恳。过了新年,母亲又对他说:“老天爷是长了眼睛的!乱杀人的人,终究也要遭人杀。我没料到,我老婆子会睁着眼睛,看到年轻的儿子被人杀啊!我走了,不会再见你!我回去给你准备坟场吧。”
母亲回到老家,把儿子的情况,向亲友们说了,然后关住大门,不与外人来往,也不再跟儿子联系。到了这年冬天,朝廷传下诏令,判处严延年死刑。事情果然像他母亲所料到的那样!
看来,严延年不想改,也来不及改了。多年来,滥杀百姓,血流成河;别人有成绩,不愿学习,还挖苦、讽刺、妒嫉,真像人们常说的,破罐子破摔,这种暴虐官吏的死,正是:恶有恶报,罪该应得!
(《资治通鉴》及《通鉴记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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