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

心怀仁德 终身享受俸禄的尚书

文/陆文

《后汉书.列传第十七》记载:郑均,字仲虞,东平任城人。年少时喜好黄老之学。他的兄长在县里做官,经常收受贿赂,对弟弟郑均的几次劝阻置若罔闻。郑均就跑出去做佣工,一年多后拿到工钱回来送给兄长说:“这些钱用尽还能再得到(做工还能再得),为官贪赃,一辈子就白白浪费、沾污了宝贵的生命!”他的兄长被这番话所感动,从此变得廉洁了。

郑均为人诚实清廉,心怀。兄长死后,他供养着嫂子、侄儿,对他们情礼备至。朝廷征召他做官,他因担心家里的嫂子、侄儿无人赡养而推辞。

元和元年(84年),东汉章帝下诏书给庐江太守东平相说:“议郎郑均,安贫乐道,为人恭敬节俭。以前在中枢部门任职,后因病退休。他的为善之心坚定不移、至老不息。《尚书》里曾说:‘天子应彰显恒常有德的人,这才吉祥!’因此,赏赐郑均谷米一千斛。每年八月,有关官员前往探问,并赐羊、酒,以表扬他的德行。”

第二年,东巡经过任城,去了郑均的住处,并赏赐他终身享受尚书的俸禄,所以当时的人称郑均为“白衣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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