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

前国务院秘书俞梅蓀上告无门

来源:澳洲新闻

中国大陆的上访 维权人士可能不会想到,一位前国务院秘书也在他们这个群体中。这个喊冤的不幸者名叫俞梅蓀,他向「」產生新的中央委员会发出伸冤信,要求讨回公道, 恳请中央敦促司法部门查处涉嫌盗印窃取中机要文件并栽赃陷害他的上海《文匯报》党委,将真相照耀在法律的阳光下。俞梅蓀涉及「十四大」绝密件洩密 冤案,坐牢三年,蒙冤十九年,他盼望中共新领导能像前总书记努力為三百万件冤假错案平反昭雪那样,拨乱反正,力挽狂澜,受到人民拥护。

俞梅蓀八四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在从事立法工作十年,歷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副组长、组长,党小组长、保密委 员,兼管对外宣传。一九八八年起任原国务院副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顾明的秘书,期间俞梅蓀还因工作出色受到等中央首长的批示表扬及 接见。

据亚洲週刊报道,一九九二年九月,中共「十四大」召开前夕,中共上海《文匯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啟承為求政绩,专程来京,想刺探上级精神,以利宣 传口径。《文匯报》驻京办主任王捷南反覆向俞梅蓀求援,说是為支持家乡的党报搞好政策与法治宣传,俞梅蓀让他们看了《十四大徵求意见稿》。当时王捷南向俞 梅蓀保证依保密法,不复印、不摘抄、不外传。其实,王捷南仍然窃取并盗印了俞梅蓀保管的中央文件。

一九九四年一月,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洩密罪逮捕了俞梅蓀。当时由第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為俞梅蓀 做无罪辩护。江平辩护指:「「俞梅蓀在王捷南多次恳求下,為对党报工作给予支持,将文件给王参阅。王安排他人与俞梅蓀谈话,借机躲开俞的视野,在另外房间 将档偷偷复印。」「俞主观上不存在洩密的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但法庭根本不理睬江平的辩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 刑三年。

俞梅蓀对亚洲週刊表示:「我工作疏忽,有过失,当不至於犯罪。国家安全部门调查处理,作案当事人成為诬陷和指控我的证人,让我為《文匯报》顶罪。」 一九九七年,俞梅蓀刑满回到上海,找到王捷南。王承认,他将盗印的文件交给上海《文匯报》党委。俞梅蓀说,刑满释放十六年来,十六次前往上海找《文匯报》 领导,均由作案人王捷南代表报社领导承诺:「正在积极解决,请耐心等 待。」俞梅蓀又十次前往《文匯报》驻京办,驻京办陆姓主任代表报社领导断然拒绝解决任何问题。

俞梅蓀从中共党员、红墙内官 员到刑满释放者,在上海流浪维权上访五年,反被加倍迫害,长期被警方维稳打压,沦為求告无门的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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