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

大陆土壤污染有多严重 政府都不敢公布

来源:澳洲新闻

十八大高调倡导生态文明,成为国内外关注的亮点。十八大后,就在A股环保版块再迎"升机"的同时,业界人士对生态领域信息公开的呼唤相当迫切。

在过去30余年中,中国已发展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代价,虽经治理迄今仍是"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与日俱增。回首国内外生态治理的经验教训,可知信息公开至关重要。惟此,才能建立起十八大所主张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追责制度,并通过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形成良性社会风尚。很显然,信息公开是生态治理这一公共选择议题的基础和前提。

然而,现实令人忧虑,土壤污染普查结果至今未能公布即为迫近一例。2006年7月起,环保部和国土部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这是中国首次开展的土壤污染普查,目的是摸清全国土壤污染家底,以便展开防治、立法等诸多迫切的工作。据《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已"组织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

就是这样一个已完成总报告和专题报告的调查,在两年间却将结果冷藏起来,至今未正式公布。下一步有关部委进行污染土地修复、受害者救助、污染责任追究、土壤污染立法、预防新污染等,因此既无据可依,亦难获主动。

十八大报告特别指出,"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在三大污染中,土壤污染通常却是"隐身杀手",其损害不易被发现,但严重程度不下于空气和水污染。臭名昭著的日本四大公害病之一"痛痛病",即由土壤污染带来。本刊2011年2月14日刊发的《镉米杀机》一文,也证实土壤污染已给众多受害中国农民带来的恶果,不少受害者体内存血镉、尿镉、发镉超标现象。更令人担忧的是,土壤污染给人体带来的损害到底有多严重,科学尚未给出定论。

环保部早在2006年公布的数据已表明,中国的土壤污染现状严峻,且是全球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不完全调查,目前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三者合计1.85亿亩,已占中国18亿亩耕地十分之一以上。此外,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多家媒体引述知情者的消息称,环保部上述数据其实是上世纪90年代的数字。当前的情况要严重得多。然而,这个严重得多的数据究竟是什么,人们至今无从得知。10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部署了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但公众久久等待的土壤污染数字仍未公布。

官方之所以对此类环保数据遮遮掩掩,主要出于"维稳"的惯性思维。三年前住建部进行过一次普查式的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监测,测出4000多城市中仅58.2%饮用水达标。其结果也被束之高阁,直至本刊2012年5月披露此次调查真相,住建部才将上述结果向公众公布。当然,后来的事实表明,数据的公布有利于增加共识,加快治理,于稳定并无妨碍。

当前,尽快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布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利国利民,合情合理。

首先,此事关乎公众的环境权、知情权。他们有权知道自己耕种或居住的土地是否遭到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并据此评估污染与个人健康的关联度,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透明可减少猜疑,防止非理性的极端事件发生。

其次,公布污染真相更事关未来土壤污染防治大局。不公布污染,就难于追究污染者责任;而污染者少受罚甚至不受罚,最终将可能导致更多、更严重的污染发生。

最后,是否公布污染真相,事关政府公信力。按照2008年5月施行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国家部委理应及时公布上述数据。不仅应该公布土壤污染总体数据,数据还要细化到具体土地。参照PM2.5的信息公布,政府对污染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还要用公众看得懂的方式来表述。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这是中共十八大的一项重大结论。除了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信息公开亦应作为重要制度安排确定下来。公布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可作发轫之举。如总书记就职时所言:这是"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

(本文为2012年11月26日出版的财新《新世纪》周刊第46期社评)

【舒立观察】生态文明从土壤开始


镉米杀机

本文来源于 财新《新世纪》 2011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2月14日

财新《新世纪》 记者 宫靖

广西阳朔县兴坪镇思的村,84岁老人李文骧怀疑自己的怪病与
广西阳朔县兴坪镇思的村,84岁老人李文骧怀疑自己的怪病与"镉米"有关。宫靖 摄

 

从一张油漆斑驳的桌子下面,84岁的李文骧老人扯出小半袋大米。颜色纯白,略有透亮感,颗粒饱满,肉眼看不出这些大米有什么异样。

但是,经过检测,这种大米中镉成分严重超标。当地人将这种大米简称为"镉米"。

镉,一种重金属,化学元素周期表中排序第48位。在自然界,它作为化合物存在于矿物质中,进入人体后危害极大。

李文骧老人怀疑自己得的怪病与这种大米有关。老人身体还算硬朗,但已经20余年没法好好走路了。只要走上不超过100米,脚和小腿就会酸疼难忍。

医生无法确切诊断,老人干脆自己命名——软脚病。他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在其生活的广西阳朔县兴坪镇思的村,另外十几位老人也有类似症状。

从1982年退休回村算起,李文骧吃本村产大米已有28年。多位学者的研究论文证实,该村耕地土壤早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就已被重金属镉所污染;相应的,所产稻米中镉含量亦严重超标。

医学文献已经证明,镉进入人体,多年后可引起骨痛等症,严重时导致可怕的"痛痛病"。所谓"痛痛病",又称骨痛病,命名于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该国由于开矿致使镉严重污染农田,农民长期食用污染土壤上的稻米等食物,导致镉中毒,患者骨头有针扎般剧痛,口中常喊"痛啊痛啊",故得此名。这种病的症状与李文骧老人所说的软脚病非常相似。多位学者也直指,思的村不少村民已具有疑似"痛痛病"初期症状。

类似案例不只出现在广西思的村。实际上,多个地方均有人群尿镉等严重超标和相应症状。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农业部门近年的抽查,还是学者的研究均表明,中国约10%的稻米存在镉超标问题。对于全球稻米消费量最大的国家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现实。

在镉之外,大米中还存在其他重金属超标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所研究人员即发表论文称,中国内陆居民摄入甲基汞的主要渠道是稻米,而非鱼类。众所周知,甲基汞是著名公害病之一水俣病的致病元凶。

一个完整的食物污染链条已经持续多年。中国快速工业化过程中遍地开花的开矿等行为,使原本以化合物形式存在的镉、砷、汞等有害重金属释放到自然界。这些有害重金属通过水流和空气,污染了中国相当大一部分土地,进而污染了稻米,再随之进入人体。

数以千万计的污染区稻农是最大的受害者。稻米是他们一日三餐的绝对主食,部分农民明知有污染,但困于卖污米买净米之间的差价损失,而被迫食用污染大米。更多农民则并不知道自己食用的大米是有毒的,他们甚至不清楚重金属是什么。

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几乎没有关于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种植规范,大量被污染土地仍在正常生产稻米。

而且,污染土地上产出的污染稻米,绝大部分可以畅通无阻地自由上市流通。这导致污染稻米产区以外的城乡居民也有暴露危险,而危险程度究竟有多大,目前尚缺乏研究。

思的村怪病

多位土壤学者在其论文和讲义中不具名地提到桂林思的村,直称不少村民具有疑似"痛痛病"初期症状,且"鸡下软蛋,初生小牛软骨"

71岁的秦桂秀是思的村又一位"软脚病"老人。最近四五年间,她总是双腿发软,没有力量,一走路就痛。此外,她的腰也经常痛。她曾到桂林市一家大医院求治,被诊断为"骨质钙化"。具体病因,医生表示不清楚。

她说,本村有此类症状的不止十几人,或许50人都有。但本村一位村干部并不赞同她的说法,认为农村人腰酸背痛是常有的,这样的统计没有意义。这位干部同样无法解释如此多人有相同症状的原因。

事实上,国内多位土壤学者在其论文和公开讲义中不具名地提到思的村,直称该村不少村民已具有"痛痛病"初期症状;村中曾出现"鸡下软蛋,初生小牛患软骨病"的现象。

财新《新世纪》记者向部分当事学者求证此事,学者们修正了上述说法。他们认为,更准确的说法是,部分村民有疑似"痛痛病"初期症状。学者的尴尬在于,迄今没有官方或医疗单位确认上述症状究竟为何病。

2010年12月,财新《新世纪》记者在思的村走访时,多位村民私下证实,村中确有不少人浑身疼痛。一位上世纪80年代初从外村嫁来的村民说,当时外村女孩都不愿意嫁到本村,说是生的小孩会是"软骨头"。她嫁来后发现,这个说法有点夸张,但人们的担心至今没有消除。

村民证实,粮食未全面放开前,国营粮库曾经免收本村公粮。收粮的官方工作人员说:"你们村大米有毒。"该村村民与别村最大不同是,他们只能吃这种"有毒"、国家都不要的大米。

严冬中,村庄外的耕地里满是水稻收割后留下的稻茬,旁边一些蔬菜则长得翠绿可人。但这片被称做大垌田的近千亩耕地确实"生病"了:1986年的实测数字显示,上述土地有效态镉含量高达7.79毫克/千克,是国家允许值的26倍。

广西桂林工学院教授林炳营在该村的研究表明,1986年,该村所产水稻中,早稻含镉量是国家允许值0.2毫克/千克的3倍,晚稻则是规定值的5倍以上,达1.005毫克/千克。

阳朔县农业局农业环保站一位负责人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该片土地重金属情况至今未有多大改善。一位资深农业专家说,镉污染具有相当大的不可逆性,土壤一旦被污染,即便经过多年,所产农作物中的镉含量也仅会有细微变化。

稻田的水源是流经本村的思的河,污染源是村庄上游15公里以外的一家铅锌矿。这家规模并不算大的矿,上世纪50年代起作为本县国营矿被开采,其时几乎没有环保设施,含镉的废水作为灌溉用水流进了村民的耕地。

据统计,共有5000余亩土地被该矿污染,大垌田是其中最严重的1000亩。后有研究表明,矿山早期废水含镉量超过农灌水质标准194倍。

泄诙嗟拇遄涎荨6杂?5%以上人口以水稻为主食的中国来说,这样的故事无法让人感到轻松。

镉是一种银白色有光泽的重金属,化学符号Cd,原子序数48。它原本以化合物形式存在,与人类生活并不交会。工业革命释放了这个魔鬼。国外有研究推算,全球每年有2.2万吨镉进入土壤。

镉主要与锌矿、铅锌矿、铜铅锌矿等共生。在焙烧上述矿石及湿法取矿时,镉被释放到废水废渣中。如开矿过程及尾矿管理不当,镉就会主要通过水源进入土壤和农田。美国农业部专家研究表明,水稻是对镉吸收最强的大宗谷类作物,其籽粒镉水平仅次于生菜。

已有研究表明,镉主要在肝、肾部积累,并不会自然消失,经过数年甚至数十年慢性积累后,人体将会出现显著的镉中毒症状。镉使人中毒的最通常路径是,损坏肾功能,导致人体骨骼生长代谢受阻,从而引发骨骼的各种病变。上世纪60年代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的骨痛病患者,影响人群达数百人。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太原环境医学研究所刘占旗等研究人员,曾在2000年前后调查国内某铅锌矿污染区260名有20年以上镉接触者。其中84名接触者骨质密度低于正常,他们多数诉称身体有莫名疼痛,而最严重的22名接触者中有19名出现不同程度的骨质疏松和软化。

更有学者的初步研究表明,中国南方某些铅锌矿区域中,人群癌症高发率与死亡率与土壤镉含量及镉超标大米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除了镉,其他重金属也在侵蚀着中国的稻田和大米。

例如,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所冯新斌团队以贵州多个汞污染地区为例,在2010年9月美国《环境健康展望》杂志发表论文说,中国内陆居民摄入水俣病元凶甲基汞的主要渠道是稻米,而非鱼类;浙江大学张俊会在2009年的博士论文中分析,浙江台州9个有电子废物拆解历史的自然村中,其中7个的稻田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镉、铜、锌复合污染;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李永华团队2008年的研究则表明,湖南湘西铅锌矿区稻米铅、砷污染严重。

体制放大镜

村民均明知大米"有毒"却仍然长年食用。一位村民说:"有钱的用钱扛,没钱的有命扛"

面对被重金属污染的大米,人们往往束手无策。财新《新世纪》记者在株洲新马村附近的新桥村采访时发现,村民均明知大米"有毒"却仍然长年食用。一位村民对此表示无奈,她说:"有钱的用钱扛,没钱的有命扛。"

这位村民道出的一个南方农村现实是:每人只有几分田,土地仅够产出口粮。假如卖污染米再买净米,其间较大的差价也会推高他们的生活成本。

多位学者指出,中国现行的土地承包到户制度,以及农民口粮基本自给等现实国情,成倍放大了稻米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潘根兴认为,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农地主要由农场主和大公司种植,一旦部分土地被重金属污染,出于维护整体利益考虑,农场主或大公司很快会选择弃耕或调整作物。而中国的农民出现污染后个人无力应对,只能选择被动承受。

学者表示,西方国家比中国更重视企业经济行为的环境负外部性,一般要求企业向政府缴纳环境维保基金,这笔资金在多数情况下可以应对包括土壤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而 中共政府缺少这样的制度安排,客观上鼓励了环境负外部性的产生。

此外,政府对土壤污染信息的习惯性封锁,导致官民之间严重地信息不对称,更多的自耕农在茫然不知或知之甚少的情况下食用了重金属超标大米。

独特的饮食习惯也导致大米重金属污染在中国更为突出。稻米并非多数西方国家绝对主食,但65%的中国人以稻米为绝对主食。有学者计算,即便稻米达到国家限定的镉含量0.2毫克/千克,中国南方人每日摄入镉的总量也大大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限定额。

镉米不设防

数量众多的重金属超标大米只要被允许种植,必然会有人受害

在几乎没有监管或者没有有效监管的现实下,重金属超标大米享受着让人感到恐怖的"自由"。

除在少数地方因为极端污染事件被叫停,大多数被污染土壤的主人即自耕农,均可以自由选择种植作物种类,包括稻米。广西思的村和湖南新桥村的农民,就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政府方面的种植禁令。

此外,除了少量重金属超标大米在市场上流通时被检出,政府部门通常没有对村民和市民如何避免吃到被污染大米给出意见。

实际上,重金属超标大米在现实中是完全可以自由流通的。思的村和新马村的大米并未被政府方面禁止对外销售,因此,虽然多数稻米被村民自食,但仍有相当数量污染米自由流向市场。

近几年,由于国家在食品安全制度方面加大了力度,重金属超标大米大概很难出现在大中城市的大型超市中。但在各县市以及乡镇的农贸市场中,污染大米仍然令人防不胜防。

2008年2月,四川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食品安全抽检中,检出邛崃市瑞泰米业有限公司和四川文君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镉超标,要求两企业整改。按照中国现行的食品质量管理法规,两家企业因生产销售镉超标大米是违法的,接受处罚天经地义。

但两家企业表达了委屈:第一,企业在购进大米时,本着就近原则收购,由于中间商的收购渠道复杂,无法判断哪个区域含镉,无法从进货原材料上控制;第二,镉超标与企业生产工艺没有关系,应与土壤含镉有关。

学者更普遍的看法是:政府一方面未在源头上禁止重金属超标大米,即允许在污染土壤上种植稻米,另一方面又在流通中禁止重金属超标大米,这是自相矛盾的,在现实中也是难以执行的。

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是,数量众多的重金属超标大米只要被允许种植,必然会有人食用,也必然有人受害。

一般认为,流通到城市的重金属超标大米毕竟只是少数,由于不断更换所消费大米品种等原因,市民即使吃到重金属超标大米,危害也较小。

但陈同斌及其同事多年观察发现,随着土壤污染区农村居民生活日渐富裕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他们更趋向于将重金属超标大米卖到城市,再换回干净大米,所以城市居民遭受重金属毒害的风险也在日益增加。

2006年,湘潭市环保协会副理事长王国祥在靠近株洲的湘潭城区采集了500名喝湘江水的市民尿样,与其合作的长沙某医疗机构据此检测出一个吓人的结果:30%的人尿液镉超标,10%的人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需要专业治疗。由于种种限制,王没能开展更多的检测。有研究人员认为,那些镉超标的湘潭市民除了饮湘江水的原因,很难说没有镉超标稻米的影响,因为在湘潭市场上也购到过镉米。

不管官员与民众愿意与否,多位学者认为,有一个趋势值得注意,即未来中国农产品安全问题中,重金属污染将取代农药,成为事故多发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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