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

沪华华夏银行理财经理诈财 储户讨说法

来源:澳洲新闻

最近,上海华夏银行一名支行的销售经理,因私自销售高风险产品到期未能兑现,而引发几十位储户在浦东华夏银行总部门口抗议。支行行长声称,会承担应有的责任,但是需按一定法律程式进行。

上周四以来,不断有华夏银行的储户,手持"华夏银行骗取储户血汗钱"、"华夏银行骗钱"标语,在浦东陆家嘴华夏银行总部门口抗议,并且跪求外界关注。事件在网上被披露后获得媒体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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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源于华夏银行嘉定支行濮姓销售经理,向数十名投资人销售"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共四期。产品设置了核心股东回购股权条款和担保条款,但今年11月25号第一期便无法正常兑付。

6号,上海民众王先生向本台记者表示,这种商品就是过去称为私下募集资金的形式。

【录音】懂金融的我们知道,这一类的理财商品风险非常大的;这种东西如果是在银行签,协议书应当是很严密的。上当的人应该属于不太懂但有点闲钱的人。"

据了解,这类产品根本不符合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要求。稍早,华夏银行总行曾发表声明宣称,这项产品是由嘉定支行前员工濮某私自代销,目前该员工已离职。

一位投资者4号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他们已经等了8天,希望当天能有个说法。报导说,当晚华夏银行总行李姓副行长召集了十多位投资者代表商谈。并表示,目前事件受到上海市金融办和银监局等多个部门关注,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希望投资者能多给一点时间。

有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员表示,华夏银行没有组织销售或者与"入伙计划"的管理方签订协议。另外,所有的协定文本上都没有华夏银行和工作人员印章或签字;银行也没有收取"入伙计划"的费用。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MBA导师段绍泽指出,如果银行都没有签章,在法律上所需负的责任很小;但若是在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所办理的合约,银行应该是有责任的。

【录音】银行有过失,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员工;也是中国的百姓法律方面的知识比交薄弱。这个事只能说中国不讲诚信的人太多,没有严厉的打击犯罪有关,也使骗子的胆子越来越大;这是国家的不做为啊。

有多位投资者向媒体表示,是通过大堂客户经理推荐所购买,在华夏银行签的合同,打的款;理财经理说肯定会保证收益,支行行长都买了。

近年来,大陆当局担心房地产泡沫化而实施了一些相关的打压政策,而股市也持续低迷不振,使得一些投资者将资金转往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国际广播电台何雯 特约记者梁欣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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