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道生
来源:正见网
五、文字与周易
这一章中,我们将列举事例,与大家一起探讨周易八卦与中华文字的渊源与玄机:
八卦生周易
《周易·系辞上》说:“阴阳相生相克,八卦之间相激荡,使雷霆鼓动,风雨润泽。”[1]八卦是天地万物在更高层提炼出的八大象,八卦之间相激荡,即八种状态之间相互推演,便产生了各种运动变化,生出六十四象,包罗世间万事万物之理。
下面举例说明一下:
离卦? 与 震卦? 上下相叠,上离下震,就形成了噬嗑卦?,称为火雷噬嗑。噬嗑有咬合、咀嚼的意思。
八卦中每一卦都是一象,不具体指代某一事物,但里面包罗了万物,比六十四象内涵更大。比如离卦能代表火、太阳、电、光明、眼睛、夏天、南方、文明……因为包罗万物,所以不可能全部列举出来,但每次可以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事物或特性来表明这一卦象,去解读它。在这里,我们先挑选“电”来代表离卦,以“雷”代表震卦,来表明一种具体现象。
关于这一卦,周文王的卦辞说:噬嗑,亨,利用狱。
意思可解读为:噬嗑卦,顺利,有利于使用刑罚、整顿法令。
孔子的象辞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意思可解为:雷电交加,相互咬合;先王根据此卦象悟出严明刑罚、整顿法令的道理。
个人解读:取电代表离卦,取雷代表震卦。离卦与震卦上下相合,便形成了噬嗑卦之象,如同雷电交加。雷电交加的天象,代表上天在惩治人间罪恶、警示人类,以展现天道的威严。恶人在雷电交加的天象下,一般都会心惊胆颤,担心被天打雷劈。于是古圣先王效法天地自然,从这一象中悟到:应使用刑罚,惩治罪恶,并严明法令,恩威并举,以建立君王的威严,使恶人得到惩治,善良得到保护,以维护人间的正道……
另外《周易·系辞下》中说:“(神农氏)创立了市场交易制度,让天下百姓,聚集天下的货物,在每天中午相互交易,以物换物,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交换而退,大概就是效法了《噬嗑》卦的卦象。”[2]
个人再对此作一个解读:离卦之象包纳了电、火、光明、太阳、眼睛、文明等等事物,上面取电来解读,这里取光明来解读;震卦可代表雷、震动、威慑、足部、东方等等事物,这里取威慑来代表。
因此,此卦象可理解为:雷电交加,雷声震十方,具威严,但不具光明,没有光明的威严会走向残暴;电光照天地,具大光明,但不具威慑,不具威慑的光明会走向软弱与无度。雷电交加,使它们彼此的属性相交而互换,得以互补,互相弥补了不足,达到和谐而完美。雷因得电光而具光明,电因雷声而威慑十方,二者交合,使威严与光明同在,恩威并举,使天地万物仰慕而敬畏,达到和谐完美。
因此,神农氏让天下百姓,聚集天下货物,互相交换,各取所需,每个人都用自己擅长的物品去补充别人的需要,而别人盈余的物品也补充了自己的不足,这样天下货物都得到了互补,各得其所,达到完美和谐,这是神农氏从《噬嗑》之象中所悟出的道理。
当然,《噬嗑》之象非常大,以上只略取两物而悟道,列举两例,不可能全部列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悟性自己去体悟,世间的道理都包罗其中。当将周易六十四象都体悟透了的时候,就会达到出神入化之境,能看到世间万事的存在与变化之理,能知过去与未来。
其它各卦俩俩相合,形成的六十四象,也是这个机理,不多列举。
因文生字
“文字”在现在是一个词,但在古时,文与字是两个概念。文:原始意义是花纹、纹理的意思;字:原始意义是怀孕、生育的意思。我们现结合周易八卦之理来解文字:
《字说·序》中说:“文生出了字,就像母亲生育出子女一样,这与八卦推演生出六十四卦的机理一样,其声律、结构、涵义等等都是自然而成的,不是凡人的智慧所能创造的。”[3]
这里说字是由文生出来的,先有文而后生出字。文生字的机理与八卦生出六十四象的机理一样。
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道:“仓颉当初造字时,以象形方式造出来的称为文;由文相互组合而生出的,称为字。”[4]
《孝经援神契》与《文字论》中也记载说:“文是祖父,字是子孙,都是自然而生的,文理兼备……”[5]
从上面记载可知:文,是最元始的字,大都是以象形的方式造出来的。仓颉神目如电,以他异于常人的两双神眼,洞悉天地万物,提取万物之神韵,然后以简单传神的线条表明其意象,造出文。如:
月();山();水();鸟( 、);马( 、);牛( );羊();鼻();目();草();门( 、 )……
我们再看看以文生字的例子:
比如“马”与“门”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物象,就像八卦的两个不同经卦一样,代表两种不同的象。若将它们组合在一起,将马放入门内,马与门就相合生成新的一象,如同八卦俩俩相合生六十四象一样,此卦象名为“闯”。
此象可代表:马从门内穿过、猛冲、鲁莽行事、奔走谋生、勇往直前、开辟出路……这些都是“闯”的意思,也是“闯”字的字象,此象内涵很广,包罗万千,取马从门内穿过之形,以代此象。
再如将“马”与“又”相合在一起:“又”甲骨文为“”,是一只手的形象,原义表示用手抓持、控制等。将它们相合后,就形成新的一象,此字象名为“驭”。代表:驯服马匹、驾御、奴役、控制、统治、玩弄……以“驭”表示此象,取控制马匹之形,以表此象。
若将“马”与“冰”组合,就成了“冯”。冰在甲骨文中为“”,后演变为两点水“冫”。此字象为“冯”,代表:马踏冰过河、徒步过河、马跑得快、依仗、凭借……
再如“日”与“月”合为“明”;“木”与“木”合为“林”、“森”;“人”与“木”合为“休”……这些都是相同的机理。
看了以上事例,我们会发现:文生字,与八卦生六十四卦的机理是相通的,即“易”之理。中华神传文化的机理也都是能相通的,这不是凡人的智慧所能达到的。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中华文字的造字法归为六类,分别是象形、指示、转注、假借、形声、会意。个人认为这种分类方法是不够准确的,没有读懂中华文字的奥妙与机理。笔者通过对甲骨文等古文字的研究,认为中华文字其实是对“象”的运用,是根据“易”理造出来的,虽然目前汉字中,存在大量“形声字”,但不存在“形声”这种造字方法。目前已知的人类文字中,基本都是表音文字,而汉字却是音、形、义三位一体的。汉字在以“形”表象、表意的同时,又能以形意御音,兼具表音的功能,这是人类其它语言文字都不具备的特点,所以汉字中存在大量“形声字”。
略举一例说明:比如“踵”字属于形声字,《说文解字》中认为“踵”以形声方式造出,以“足”为形旁,表意义;以“重”为声旁,表读音而无意义。其实踵不是以这种方式造出的,踵的原意表示脚后跟,人直立的时候,全身的重量基本承受于脚后跟,所以以“重”表达此义,表示这里是承受身体重量的地方。另脚后跟属于足部的一部分,所以以“足”为偏旁,与“重”组合在一起,从而生出“踵”。
也就是说“形声”只是汉字音、形、义三位一体的特点的展现,而不属于造字法。中华文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几次大的变形,若将文字都对应到最远古的甲骨文,就能看出其较原始样貌,会发现中华文字是建立在“易”理基础上,是对“象”的运用。
中华文字,每一字都是一象,内涵博大精深、高深莫测,与天地神灵相通,与宇宙高层相应,远不是现代人所能理解的。
文字生词
在汉朝有一本书叫《焦氏易林》又名《易林》,共十六卷,由西汉著名易学大师焦延寿撰写。焦延寿是摇钱占卦法(即六爻纳甲法)的鼻祖京房的老师。《易林》源自于《周易》,它在周易六十四卦的基础上,将其俩俩相合,最后生出四千零九十六卦,每卦都撰有一首卦辞,但是没有爻辞。《易林》主要用于占卜,相对周易更具象,卦象更小,更易理解与应用。
八卦生六十四象,还可以继续相合生四千零九十六象,这对应着宇宙诞生、发展与变化的“易”之理。越到表层展现得越具象、越繁杂、内涵越小。同理,文生了字后,又能继续相合生出词与词组,这也是由“易”理所贯穿的,与整个宇宙诞生、发展与变化同步合一,所以包容一切。词语固定后,象也就相应变小了,但将词语拆为文字来细细品味,就像将六十四象拆为八卦来解读,其能量就能释放出来。
比如“犹豫”这个词语,我们现在只知道它的意思是迟疑不决,“迟疑不决”就如同“犹豫”这一卦的卦辞,只剩下这个固定死的意思。我们现在将它拆开来体悟:
《康熙字典》里面解释说:犹,是一种猿类动物,卷鼻长尾巴,生性多疑。豫,是一种象类动物。上古时,河南地区盛产大象,这在商朝甲骨文中多有记载,河南省简称为“豫”,看到这个解释就能理解为什么了。又解释说,犹、豫分别为两种兽类动物,都生性多疑,进退不定,所以称多疑不决的人为犹豫。
原来拆开来,词语里还包含着这么多信息,有这么大的能量,真是别有洞天,但是词语固定住,生成新的象后,原来的象就缩小了,里面的内涵也就被封死了,表露不出来了。
再看“影响”这个词,现在只知道影响是指某件事物所产生的效应。查一查来源:这个词语最早出自于《尚书·大舜谟》,原文为“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意思是顺从天道而行就吉利,背离天道就凶险,这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声音产生的回音一样。原来,影是指影子,响是指回声。身形一动,影子马上跟随;声音一发出,马上有回音响应,这就是影响。这样拆开一体悟,感觉马上不一样了,以后用到这词语时,就感觉它有气息了,不再是死的。这就是将封死的词语,拆分为更高的象来解读,将其重新注入内涵,使慢慢活过来,散发出更大的能量。
注:
[1] 《周易系·辞上》:“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
[2] 《周易·系辞下》说:“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3] 《字说》:文者,奇偶刚柔,杂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谓之文。字者,始于一二,而生生至于无穷。如母之字子,故谓之字。其声之抑扬开塞,合散出入,其形之衡纵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有义,皆出于自然,非人私智能为也。与伏羲八卦,文王六十四,异用而同制,相待而成《易》。
[4] 《说文解字·序》: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5] 《文字论》曰:文字者,总而为言。若分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察其物形,得其文理,故谓之曰文;母子相生,孽乳寝多,因名之为字。
《孝经援神契》: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得之自然,备其文理。象形之属,则谓之文;因而滋蔓,母子相生,形声、会意之属,则谓之字。字者,言孳乳寝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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