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文
民间自古就流传有阎王、判官来审判死者,所以我们在生前怎能胡作非为。(图源:维基百科)
东汉建武二年(西元26年),西河的鲜于冀就任清河太守,上任后修造官员办公场所,没建成就去世了。继任的太守叫赵高,他向上级呈报说鲜于冀办这工程的费用是二百万,而王官黄秉、功曹刘适则说鲜于冀总共花了四百万,帐目对不上。官府财政亏空部分按当时的法律,就由鲜于冀的家属承担,其田宅家产被没收,妻子儿女被迫为奴婢还债。
某日,已经去世的鲜于冀突然现形,大白天的用肉眼就可以看见,他的亡灵带着阴间的随从进了太守府。他和黄秉等人一笔笔对帐查工程费用,最后查出来确实是黄秉、刘适虚报帐目,明明他们自己贪污了工程款,却把责任推到死者身上。鲜于冀的亡灵要来纸笔,就自己写了奏章向朝廷申诉,奏章中大致说:品德高尚的人重视小节,而俗人才会见便宜就贪,再秘密的勾当在鬼神看来都暴露无遗。他们毕竟是眼界心胸狭窄,道德低下贪财忘义的小人,欺瞒世人以求显贵,才做出这种卑鄙的贪污偷窃行为,实在是辱没了皇上的器重,也让人们笑话他们不配担任这样的公职。黄秉、刘适无端污蔑,说是我贪占了那么多钱,那么我现在即使作了鬼也要申辩。因此我把奏章通过千里驿去呈交皇上,请赵高替我上奏。
写完奏章,就坐上车向西北方走了三十多里,然后忽然不见了。而黄秉等贪污犯则已经跪伏在地上死去。赵高把鲜于冀的奏章和此事的经过呈报给皇帝。当时的皇帝光武帝刘秀得知后,下诏平反昭雪,鲜于冀的冤情恢复名誉,发还了被没收的庄园田宅,妻儿也得到释放,并根据情况委任鲜于冀的后人为替补官员,弥补所受的冤屈和痛苦,希望以此安抚鲜于冀的亡灵。
这个事惊动了皇帝,在古代欺君是死罪,而且后任清河太守赵高没有必要为给前任平反而编造灵异事件,由此可见唯一的解释就是鲜于冀亡灵现形对帐事件完全真实。那么就是说人死绝不如灯灭,相反只是人的元神去了另外的空间而已,无神论在这样不可否认的真实事件面前,彻底破产了。
那么再想一想,鲜于冀死后能现形来阳间找人对帐,那么人死后去了阴间是不是也有生命会和你算帐,民间自古就流传有阎王、判官来审判死者,其实确实如此。当今的那些贪官别看一时发了财,其实等着他们的很多都是悲惨的结局。所以,在世之人切勿行恶,以免逝后遭恶报,要想免遭恶报,唯有行善多积阴德,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才为上策。
(资料来源:《水经注?淇水》、《太平广记?鲜于冀》)
来源:正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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