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

文史漫谈:德厚者报美 怨大者祸深 (下)

作者: 秦山 整理 来源:

来俊臣罪恶滔天 身死族没“以雪苍生之愤”

来俊臣是武则天执政时臭名昭著的酷吏。因告密获得武则天信任,先后任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司仆少卿,组织数百名无赖专事告密,又设推事院,大兴刑狱,与其党羽朱南山等撰写《罗织经》,制造各种残酷刑具,采取逼供等手段,任意捏造罪状致人死地,大臣、宗室被其枉杀灭族者达数千家。

来俊臣从少年时起就是个诡谲奸诈、反复无常、凶险邪恶的人。天授年中,东平王李续因罪被杀,来俊臣上书告密,得武后召见,奏言前次上告琅笽王李冲谋反的事,被李续扣压。武后认为他忠诚,升官直至侍御史,他去审讯案件,多次使武后满意。武后放纵其惨毒,用以胁制群臣。前后牵连夷灭了一千多族。生平只要有纤微小过,均入狱论死。后来,来俊臣任左台御史中丞,朝内外从此屏息,没有人相互谈话,只以示意。

来俊臣引荐了侯思止、王弘义、郭弘霸、李仁敬、康日韦、卫遂忠等人,暗中招集无赖之徒上百人,让他们造谣诬蔑公卿,然后秘密告发。每要诬陷一件事,就让好多地方同时告发,调查校核起来,自然不差。当时称这种做法为“罗织”。牒左署说:“案子交给来俊臣或侯思止审查,定能查得结果。”武后相信,诏令在丽景门另设推事院,嘱来俊臣等专门审案。审讯一百件案件,没一件不招供的。王弘义曾戏称丽景门为“例竟门”,意思是入此门的人照例要命尽。来俊臣曾与其党徒朱南山、万国俊撰写《罗织经》一篇,如何布置事状,如何步步审讯,如何令其招供,条贯支节,纲由始末均列得清清楚楚,只要按照办理,没有不成功的。每次大赦令下来,来俊臣一定先把重犯杀了然后宣布诏令。

来俊臣审讯大将军张虔勖、内侍范云仙。张虔勖不堪受屈,到大理徐有功处上诉,来俊臣派卫士乱刀砍死。范云仙自称曾伺奉先帝,来俊臣命人割掉他的舌头,两人均即毕命,以后人人破胆,没人敢说话。綦连耀、刘思礼等人阴结朝士,图谋不轨。明堂尉吉顼将此事告诉来俊臣,辗转牵连,杀了几十族。事后,来俊臣想独揽检举之功,又罗织吉顼的罪状。吉顼十分恐慌,求见武后,自陈心迹,才得免祸。来俊臣诬陷司刑史樊戬,以谋反罪判死刑,樊戬之子到朝廷申诉,有司没有人敢接治这个案子。以致其子当廷剖腹明志。秋官侍郎刘如王睿同情而流泪,来俊臣就上奏说刘如王睿是樊戬的同党。刘如王睿申诉是因年老有眼疾,所以泪流无法控制。审讯结果论处绞刑。武后赦他不死,流放汉州。

来俊臣知道群臣不敢对自己怎么样,于是心里产生了狂妄的念头,常常以石勒自比。他准备诬告太子及庐陵王、南北衙通同谋反,好让他独揽朝政。卫遂忠告发了他的阴谋。以前,来俊臣多次告发武家人、太平公主及张昌宗等人的过错,武后都压下不提。这一次可激怒了武家众人,共同揭发来俊臣的罪恶。

最后来俊臣被诏令在西市斩首。死时年四十七岁。人人都抚额相庆,说:“今天才能把背贴着床安心睡觉了。”大家争着去剜他的眼、摘他的肝、剁他的肉以泄愤,一会儿工夫只剩下一副骨头,又用马践踏其骨,尸骸丝毫都没有留存。家属籍没。据《资治通鉴》记载,太后知天下恶之,乃下制数其罪恶,且曰:“宜加赤族之诛,以雪苍生之愤,可准法籍没家。”来俊臣被处死后,其酷吏党徒皆被流放岭南,延续14年之久的恐怖“酷吏政治”才告结束。

来俊臣害人之时是如此凶狠残忍,其实是自掘坟墓,每做一恶,距离他的灭亡之日就又进一步,越加残酷迫害他人,就可预见他的下场会更加惨烈。“阳间三世,伤天害理皆由你;阴司报应,古往今来放过谁?”“善报、恶报,速报,迟报,岂曰无报?”来俊臣几乎集万恶于一身,他及其同党捏造事实、告密污蔑异己,酷刑逼供、残忍迫害他人,杀人如麻,令人发指,真可谓乌云压顶,黑雾蔽日,满城恐怖,气焰嚣张,真是罪大恶极;然而,黑云无法永远遮蔽太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恶人怕天不怕,皇天必惩恶心人”,“多行不义必自毙”,来俊臣以其悲惨结局警示世人,为恶者必败、必遭恶报。

结语

以德立身,才能走向真正的成功。不断的修养自身,保持善念,守住,这样的成功才会持久。不逾越道德的底线,常怀善心,与人和善相处,努力耕耘,这样的果实才会甘甜。耍心术、弄权使诈去伤害他人,去挣得所谓的名誉地位,只会为欲望迷失心智,最终失去自我,为欲望所奴役,害人终害己。《菜根谭》有言,“为善不见其益,如草里冬瓜,自应暗长;为恶不见其损,如庭前春雪,当必潜消。”虽然做好事不一定能立即看到什么好处,但是好事的益处就像掩在草里面的冬瓜一样,于不知不觉中长大;做了坏事也许不会立即看出对自己的损害,但它就像春天庭院中的积雪一样,暗地里必然消融。明晓的天理,守住道义良知,播种善的种子,这样才会拥有美好的人生,也为自己开创美好的未来

文献参考及出处

1. 脱脱、阿鲁图等,《宋史·卷三百一十四》,元
2. 楼钥,《范文正公年谱》,南宋
3. 宋祁、欧阳修等,《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四·酷吏》,北宋
4. 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二》,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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